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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刚辞职黄松有被免
作者:暂无 来源:深圳商报 年份:2008 文献类型 :报纸
描述:【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0月28日通过决定,接受朱志刚辞职请求。 当日举行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朱志刚辞去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朱志刚辞职黄松有被免职
作者:暂无 来源:东南商报 年份:2008 文献类型 :报纸
描述: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朱志刚辞去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请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认。 同时接受朱志刚辞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其全国人民代表大
三门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浩辞职的决定
作者:暂无 来源:新三门 年份:2008 文献类型 :报纸
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三门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浩辞去三门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三门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8月18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同意朱志刚辞职 黄松有免职
作者:暂无 来源:楚天都市报 年份:2008 文献类型 :报纸
描述:据新华社电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28日通过表决决定,接受朱志刚辞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职务。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还表决决定,终止朱思宜、谢冰全国人大代表资格。两人均涉嫌违法
企业国有资产法等通过-接受朱志刚辞职 免去黄松有职务
作者:暂无 来源:宁夏日报 年份:2008 文献类型 :报纸
描述:据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8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修订后的消防法,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5号、第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朱志刚辞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朱志刚辞职请求免去黄松有最高院副院长职务
作者:暂无 来源:温州都市报 年份:2008 文献类型 :报纸
描述: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8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的决定、关于批准《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和《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关于航空器设备特定问题的议定书》的决定、
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朱志刚辞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被免职
作者:暂无 来源:新商报 年份:2008 文献类型 :报纸
描述: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朱志刚辞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其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会议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据新华社电
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被免-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朱志刚辞职
作者:暂无 来源:珠海特区报 年份:2008 文献类型 :报纸
描述:据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28日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朱志刚辞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其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会议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