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论西周时期的司法制度
-
作者:周阿红 来源:安徽史学 年份:1998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西周时期 司法制度 《周礼》 司法机关 诉讼双方当事人 刑罚的执行 刑讯逼供 奴隶主贵族 死刑 司寇
-
描述:相当完备。重视刑罚镇压作用的奴隶主统治阶级,在适用法律的组织和程序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体现了奴隶主阶级统治艺术的日臻成熟。西周司法制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司法权力的归属1.从中央到地方的司法机关西周确立了王权至上的奴隶主阶级专制政体,周天子是奴隶主贵族的总代表,不仅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司法审判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职能,自然也把持在天子手里,天子是全国最高的审判官,最重大的案件都由国王作最后裁决。而大司寇的主要任务是师其所属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国,掌建邦之三典,以佑王刑邦国①,这说明国王具有最高司法大权,大司寇则是辅佐国王行使中央审判权的最高官吏,负责中央的全部司法工作。大司寇的属下官吏称小司寇,负责具体的司法工作。其职责是:考察地方政治、民情,审理案件适用五刑,以五听问案,掌握八议原则等等。士师是司...
-
从《易经》看西周时期的司法制度
-
作者:从希斌 来源:法学家 年份:1995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易经 司法制度 西周时期 诉讼当事人 刑罚 司法审判 社会生活 周礼 奴隶主贵族 刑事案件
-
描述:社会的生活。这些生活在当时一定是现存着的。所以如果把这些表示现实生活的文句分门别类地划分出它们的主从来,我们可以得到当时的一个社会生活的状况和一切精神生产的模型。因为它不但勾勒了
-
从《周礼》看西周时期的城市建设制度
-
作者:文超祥 来源:规划师 年份:2006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建设制度 西周时期 城市建设 周礼 城市规划 考工记 职责 诗经 组织建设 研究者
-
描述:视了将此部分内容与该书的其他内容相互参证。实际上,除《考工记》外,《周礼》中还有不少关于城市建设制度的规定。如果对《周礼》进行全面的研究,并结合当时的社会经济情况,可以推测出西周时期城市规划制定
-
西周时期的纺织和毛皮手工业生产
-
作者:张永山 来源:中国史研究 年份:1994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丝织品 西周时期 丝织物 麻纺织品 手工业 《诗经》 《周礼 纺织生产 麻纺织业 《三代》
-
描述:西周时期的纺织和毛皮手工业生产张永山西周时期的纺织和毛皮手工业生产,有官营的作坊,也有作为农夫家庭副业的形式。这两种生产方式受国家政权的直接或间接控制和指挥,进行有条不紊的纺织品和皮毛加工的生产
-
西周时期我国档案管理制度的发展
-
作者:解利 来源:兰台世界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档案管理制度 西周时期 文书档案 副本制度 西周王朝 金匮 管理机构 档案收集 周礼 相适应
-
描述:理最为突出
-
从“封疆”之义探西周时期的土地测量
-
作者:王克陵 徐肇忠 来源:测绘学报 年份:1989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土地测量 西周时期 卜辞 国土 地图 诸侯 土地测绘 刻划符号 《周礼》 青铜器铭文
-
描述:期,它是作为部落土地归属标志而出现的;经过商王朝到西周王朝,成为土地勘测中的测量与境界标志。文章从古文字研究入手,分析了几篇重要的考古发现的青铜器铭文,重点阐述了西周时期的土地测量,从一个方面探讨了
-
从礼经看西周时期的司法制度
-
作者:田沐臣 马增强 来源: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份:2000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礼 周礼 礼经 狱 讼
-
描述:先秦文化的整体性表现为礼乐文明,礼在当时的功用几乎是万能的、无所不包的。尤其是在以“尊礼文化”[1]为特点的西周时期,礼是治国之本,规范着国家的根本制度,是政治法律的根本指导原则。对此,礼经作了
-
西周时期的驿传
-
作者:刘群 孙红 来源:财经界(中旬刊) 年份:2007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西周 传遽 《周礼》
-
描述:西周时期形成了两套有组织的通信系统:一是以步行乘车为主的驿传通信系统,二是以烽火和大鼓为主的声光通信系统。西周时期驿传制度具备了相对完备的结构形式,形成了一个比较规整的系统。
-
西周礼射活动探源
-
作者:卢金全 来源:兰台世界(上旬)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西周时期 礼射 教化作用 规范程序
-
描述:西周时期,人们重视体育的教化作用,开展了以射行礼、以射选士的礼射活动,形成了严格的规范程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功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
质疑西周时期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分立说
-
作者:蒋铁初 来源:阴山学刊 年份:2005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周礼》 狱讼 郑玄
-
描述:不能表明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之间存在差别。这样一来,依据目前的史料,尚不能证明西周时期在审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程序上有质的不同,因而西周时期已经存在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分立的说法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