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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答记者问
同志
体系性
乘人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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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应是解除婚约的男女
作者:
王和平
来源:
法律适用
年份:
2001
文献类型 :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诉讼主体
彩礼
婚约解除
司法实践
民法
中国
描述:
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应是解除婚约的男女
就《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
民法
作者:
陈永辉
来源:
人民法院报
年份:
2004
文献类型 :
报纸
关键词:
民事执行
变卖财产
保留价
拍卖机构
司法解释
拍卖成交
最高人民法院
答记者问
买受人
副院长
描述:
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11月25日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请您介绍一下为什么要出台这一司法解释?$$答:近年来,在执行程序中通过拍卖、变卖的方式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现的案件越来越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给执行和拍卖
如何认识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与黄松有同志商榷
作者:
李少波
来源:
人民检察
年份:
2000
文献类型 :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民事检察监督制度
同志
认识
2000年
法理思考
审判活动
社会正义
审判权
第3版
监督权
检察院
权威性
法院
司法
民法
描述:
和法理推敲的,不符合我国目前的司法实际。恰恰相反,强化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权,不仅不会弱化法院审判权行使的独立性,不会损害法院审判权的权威性,不会危及司法及社会正义,而且会有效地遏制审判权的滥用,防止司法腐败,维护法院审判权行使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从而实现司法和社会正义。 一、我国现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认识论基础是“实事求是” 《黄文》在“现行民事监督制度的理念误区”一节中认为,检察机关对“错案”的监督是受“一个案件只有一个惟一正确裁判”的错误理念支配,是将本属刑事审判的“有错必纠”原则引入民事审判的结果。这种看法值得商榷。 从本体论的角度看,本质是事物的内在属性。不同事物的本质是不同的,每个事物的本质只有一个,对于每一个具体案件而言,它们的本质是不同而且是惟一的。 从...
逻辑性体系性应是民法典的生命线-访全国政协委员会、
民法
专家
作者:
郝泽华
来源:
中国经济快讯
年份:
2003
文献类型 :
期刊文章
关键词:
逻辑性
体系性
民法典
中国
描述:
民法
,什么是民法典,它与人民群众生活,与企业经营有什么关系,起草它的必要性是什么?梁慧星:
民法
是调整什么的?
民法
是调整民事生活关系的,或者说
民法
是调整民事生活关系的基本法。民事生活可分为两个领域
论我国
民法
上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的重新定位:对比德国法的暴利
作者:
吴逸越
来源: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份:
2013
文献类型 :
期刊文章
关键词:
乘人之危
显失公平
德国法
暴利制度
描述:
法和司法实践上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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