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是特殊时期的邮政行为
-
作者:郑福基 来源:中国集邮报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报纸
-
描述:应是特殊时期的邮政行为
-
本周应是一个入场时期
-
作者:暂无 来源:羊城晚报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报纸
-
描述:本周应是一个入场时期
-
专家:图案应是先秦时期一种纹饰
-
作者:暂无 来源:山西晚报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报纸
-
描述:专家:图案应是先秦时期一种纹饰
-
汉唐时期“大汤剂”在宋代的传承及应用
-
作者:宋佳 傅延龄 丁毅 来源:中医杂志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
描述:汉唐时期“大汤剂”在宋代的传承及应用
-
《开封简报》现身民间 据鉴定,《开封简报》应是清朝时期的“
-
作者:暂无 来源:大河报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报纸
-
描述:《开封简报》现身民间 据鉴定,《开封简报》应是清朝时期的“
-
结构性减税应是后危机时期税收政策的主要取向
-
作者:暂无 来源:中国税务报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报纸
-
描述:结构性减税应是后危机时期税收政策的主要取向
-
日治时期佛教菁英的崛起 –以曹洞宗驹泽大学台湾留学生为中心
-
作者:大野育子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曹洞宗 曹洞宗 佛教菁英 佛教菁英 台灣佛教中學林 台湾佛教中学林 台灣四大法派 台湾四大法派 驹泽大学 駒澤大學 南瀛佛教会 南瀛佛教會 反對迷信 反对迷信 宗教改革 宗教改革
-
描述:教育機構,台灣社會中僧侶的地位及素質普遍不高,進入日治時期後,日本佛教的傳入,使得台灣佛教(包括佛寺、齋堂以及民間信仰的寺廟)產生極大變化。日本佛教自明治維新以來,在各方面都不斷地進行革新,如:佛教組織的強化、系統化,僧侶教育上改採西洋式的教育方法等,因此逐步呈現帶有近代色彩「教團佛教」之面貌。台灣佛教被納入日本教團佛教系統內之後,也逐漸「組織化」與「系統化」,同時更確立了新式的佛教教育機構。在台灣佛教的蛻變期中,「佛教菁英」是新時代的佛教界知識份子,他們不但扮演日台佛教互動的溝通橋樑,同時也成為總督府宗教政策上的關鍵人物。本文以「佛教菁英」為主要探討的對象,尤其鎖定畢業於東京駒澤大學的台灣學生,藉由釐清他們的出現與崛起的經過,以分析日治時期台灣佛教環境的變化、日台佛教互動情形、總督府宗教政策以及佛教界關係等課題。
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序論說明本文主旨以及前人研究成果。第二章為「日治初期台灣佛教的變化與佛教菁英的培養」,由日本佛教傳入台灣的角度切入,從台日佛教雙方立場的各種變化中,分析「佛教菁英」崛起的原因。第三章為「駒澤大學台灣留學生資料分析」,根據駒澤大學現存的學籍資料,統計日治時期就讀於駒澤大學的台灣學生總數,再由分析學生的出身背景了解台日佛教互動情形。第四章為「台灣佛教菁英的駒澤大學學習經驗」,由於日本佛教教育從明治維新以來,開始積極採取西式教育方式,系統化的建構由中學至大學之新式佛教教育機構,駒澤大學為日本佛教曹洞宗派的最高學府,它具備國內首屈一指的佛學課程和師資,透過分析課程和師資,可探知日治時期前往日本學習佛學的意義所在,以及返台之後「佛教菁英」所呈現的宗教思想與日本佛學教育之關聯。第五章為「台灣佛教菁英與台灣宗教關係」,主要探討「佛教菁英」返台後所參與的宗教活動,以及其所呈現的宗教改革思想,本章以「佛教菁英」發表於《南瀛佛教》的文章,以及相關著作為中心,分析「佛教菁英」返台後所扮演的角色。第六章為結論,綜合各章的分析探討,歸納出「佛教菁英」的崛起給予台灣佛教界的影響,及其所扮演的角色。
-
「志於便民」:北宋熙宁至元佑时期的民情与朝议攻防(1069
-
作者:童永昌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王安石 司马光 熙宁变法 民本思想 民情
-
描述:份,並指出即便雙方有開源、節流的差異,但都有意將國用與民生等而觀之,並試圖達到益國便民。雙方都認為對方的理論有缺陷,王安石面對嚴厲攻擊,則一方面指出政策服膺義理,並且真正重視百姓。第二章討論具體的民情,說明官僚如何引介百姓不利於新法的事證,藉此攻擊政府;另一方面,王安石與其同僚則想方設法自圓其說,擺脫不利事證的指控。兩派的攻防不僅表現在文字上,也表現在資訊管道的爭奪上。第三章則講述官僚如何在無可辯護之際,嘗試超越民情,訴諸法令的本意,從而切斷了政策與民情的關係。第四章則是事實競逐的尾聲,隨著神宗去世、新政罷廢之際,似乎象徵反對派官僚眼中民情的勝利。元祐的官僚意圖重建政策與民情的關係,聲言「更化」立基於百姓的意願,然而與此同時,他們對於相斥的事實,也自有超越的辦法,這使元祐的官僚在下一波政治動盪中蒙受「害民」的指責,而這正好是他們過去善用的指控。
在結論中,我將簡單總結前四章的觀點,並且重新檢討民情在政府決策辯論中的效果。民情並非毫無作用,官僚積極運用民情從事政爭,說明民情的關鍵地位;然而官僚在推崇民情之際,也為超越民情留下了退路。訴諸官僚的智慧以及法令的大意,使他們可以無視不利政策的民情,這構成民情作用的限制。另一方面,官僚自由詮釋民情,也僅能自我說服。民情本屬客觀可驗證的標準,至此卻成為主觀的論辯材料,北宋官僚的「意氣之爭」並不僅是他們不懂得就事論事,剛好相反,他們的爭論,正好來自「事實」。傳統中國「民本」思想與現實政治在十一世紀彼此激盪,從而透露了官民互動的複雜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