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结果相关分组
按文献类别分组
期刊文章(279)
报纸(165)
会议论文(8)
学位论文(7)
图书(1)
按栏目分组
历史名人 (408)
地方文献 (17)
宗教集要 (16)
非遗保护 (9)
地方风物 (7)
红色文化 (3)
按年份分组
2014(47)
2012(33)
2011(94)
2010(23)
2009(16)
2007(13)
2000(6)
1998(11)
1995(12)
1986(5)
按来源分组
其它(18)
抚州师专学报(2)
民主与法制(1)
新湘评论(1)
思普党史资料通讯(1)
金华晚报(1)
发现(1)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
孔子研究(1)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
书香濡润的金溪古村落
作者:丘勤  来源:旅游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古村落  书铺街  金溪书  古建筑  王安石  雕版印刷  谢灵运  唐宋八大家  明清时期  汤显祖 
描述:,与程朱理学并重的南宋“心学”创始人陆九渊、元代领修宋辽金三史的危素、明代“医林状元”龚延贤和官至礼部户部尚书的蔡国用、清代著名学者蔡上翔和周工亮生长在这里,北宋著名政治家散文家王安石是金溪的外甥和女婿,另一位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曾巩的母家也在金溪……厚重的人文历史是催生明清时期金溪雕版印刷空前繁荣的重要原因,号称“籍著中华”300余年。
书香古韵里的金溪县古村落
作者:丘勤  来源:世界建筑导报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古村落  书铺街  金溪  古建筑  王安石  雕版印刷  明代  陆九渊  北宋  蒲塘 
描述:溪建县以来共出过2名状元、3名榜眼、242名进士,与程朱理学并重的南宋"心学"创始人陆九渊、元代领修宋辽金三史的危素、明代"医林状元"龚延贤和官至礼部户部尚书的蔡国用、清代著名学者蔡上翔、周工亮生长在这里,北宋著名政治家散文家王安石是金溪的外甥和女婿。因属历史渊源久远深厚的"临川文化"地域,且自古群山阻隔、民风淳厚、宗族血缘观念和文化传承意识厚重,众多规划匠心独运、建筑气势恢宏、环境融贴自然的古村落仍保存完整,有 560 多处古建筑被挂牌保护,在山水田园间遗韵无穷。
论王安石的免役-儒斗争中的一个里程碑
作者:严汝娴  来源: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份:1974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描述:论王安石的免役-儒斗争中的一个里程碑
如净与道元的禅比较
作者:经冢圣顺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如净  道元    曹洞宗  入净禅师语录  正法眼藏 
描述:禅师语录》中。此外《天童遗落录》可作为补充的文献资料,此由天童山景德寺如净禅师续语录与入宋传沙门道元记构成。全面阅读“如净禅师语录”与“天童遗落录”后亦可知,如净禅师欲言之意并不多。作为简单的结论
《牡丹亭》今起赴演出
作者:暂无 来源:姑苏晚报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报纸
描述:》迄今已演出了整整70场,此次赴演出,是该剧首次踏上亚洲以外的国际舞台。 此次担任主演的仍然是日本歌舞
质疑“千文架阁
作者:胡明想  来源:档案学研究 年份:2004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千文架阁  千丈架阁  隆平集  能改斋漫录  千字文 
描述:本文认为“千文架阁”的内容是丰富的 ,并非仅是依千字文排列档案 ,其主要内容是防盗与追究丢失文件人员的责任 ,以千字文立号仅是“千文架阁”一小方面的内容。还论述了以“千文架阁”否定“千丈架阁
薛向与“均输”研究
作者:于士倬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薛向  王安石变法  “均输”发运使  革新因素 
描述:物货流通环节的调配,增加经济资源的积累,壮大宋朝的经济实力,由于史料的局限,“均输”运行的情况及所收到的实际效果,长久以来给研究者留下了模糊而分歧的印象。本研究,将重点关注的是薛向本人以及薛
王安石的茶故事与思想
作者:暂无 来源:甘肃法制报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报纸
描述: ■龙域少主 宋代彭乘著的《墨客挥犀》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王安石当翰林学士时,有一次去拜访当时的点茶大师蔡襄,即蔡君漠(宋代茶书《茶录》的作者)。蔡襄久仰王安石大名,想在茶艺上得到他对自己的赞许,于是用极品茶,亲自洗涤茶具煮水点茶,招待王安石。只见王安石随手取出一包叫“清风散”的药粉,调
国家赔偿法应是人权保障
作者:陈宝成  来源:新京报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报纸 关键词: 精神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  人权保障  侵权机关  赔偿标准  京报  当事人  研究中心  赔偿数额  调研报告 
描述:国家赔偿法应是人权保障
物权法不应是特权
作者:王琳  来源:羊城晚报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报纸 关键词: 物权法  特权  公开信  私有财产  全国人大常委会  宪法  立法机关  劳动者  市场经济  教授 
描述:物权法不应是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