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结果相关分组
古代“记”体文章的分类与特点
作者:方丈  来源:语文教学通讯 年份:1990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徐霞客游记  中学语文课  旅行见闻  永州八记  杂记  柳宗元  王安石  文学形式  古代  写景状物 
描述:山记》等。二、记事类。这类作品主要是记述某一事件的经过情况的。如张溥的《五人墓碑记》,方苞的《狱中杂记》等。三、记人类。这类杂记叙述历史上重要事迹。
明清史家对“小说”的分类及其相关问题
作者:童庆松  来源:浙江学刊 年份:1998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通俗小说  “小说”  小说家  明清史  志怪小说  私家书目  子部小说  明清时期  《三国志通俗演义》  胡应麟 
描述:明清史家对“小说”的分类及其相关问题童庆松本文探讨了明清史家和官私书目对子部小说家类的分类、以及私家书目对通俗小说的分类与著录,分析其分类标准与原因,同时论析了小说家类与子部杂家、史部杂史杂传等类
“以营利为目的”不应是侵害肖像权的必备构成要件
作者:褚锦龙  来源:江苏经济报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报纸 关键词: 公民肖像权  以营利为目的  构成要件  第100条  必备  贯彻意见  专有性  侵权行为  未婚女青年  权利义务关系 
描述:“以营利为目的”不应是侵害肖像权的必备构成要件
办理过户手续应是城市私有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作者:周艳  来源:律师世界 年份:1994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房屋买卖合同  生效要件  合同的生效  私有房屋  当事人  所有权转移  《条例》  法律后果  房地产市场  办理登记手续 
描述:办理过户手续应是城市私有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产权变更登记不应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要件
作者:谢庄 王彤  来源:法学评论 年份:1994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成立  变更登记  当事人  商品房买卖  要式合同  物权行为  房屋产权  “要式”  债权行为 
描述:]民他字第50号)中指出:“未办理
再谈犯罪构成:犯罪客体不应是犯罪构成要件
作者:张光顺 贺少伟  来源: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年份:2003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犯罪构成  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  犯罪构成要件 
描述:目前,由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四个要件构成的犯罪构成理论已被刑法学界普遍认同。但从犯罪构成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由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应是多少天
作者:吴成华  来源:城市管理 年份:2003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当事人  行政诉讼  法定期限  行政处罚  集中行政处罚  法律  法规 
描述: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应是多少天
“不露”应是“不漏”
作者:张治安  来源:咬文嚼字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2010年  犯罪嫌疑人  逃犯  追逃  严打  法律 
描述:2010年7月3日《衡水晚报》刊登的《七天八逃犯落网桃城》的报道中,详细介绍了在“严打追逃”的行动中,衡水警方7天连续抓获8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在描述法律的威严时,报道说:“天网恢恢,疏而不露
古代的上访制度
作者:本刊编辑部  来源:百科知识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上访  古代  《周礼》  皇帝  中央  法律 
描述:程序后,或者官员都不受理时,才可以敲登闻鼓向皇帝直诉。如果向皇帝“越级上访”,那么也构成越诉。拦轿申冤叫做“邀车驾”,属于“越诉”,唐代法律规定笞四十。明朝法律规定:告状者冲入皇帝仪仗,就可判死刑。随着京控者越来越多,明清两朝应对京控的措施也越来越严厉。明朝晚期每一朝皇帝都会出台严控京控的新政策。清朝规定,上访者只可敲设于都察院和步军统领衙门之外的“鸣冤鼓”,但不允许“邀车驾直诉”。 车辆左右行驶的由来 车辆一般靠右行驶,它起源于欧洲大陆规定当时军人和军队一律靠右侧行走。这是因为当时的欧洲军人都是左手持盾牌,右手执矛和剑,实行靠右侧行走的规定,双方在路上相遇时,可以从对方持盾牌的一侧走过,避免冲突和误会。后来,这项规定专用于交通上,并一直沿用下来。有趣的是,在当今世界上,有不少国家的车辆不是靠右侧而是靠左侧行驶。
从抚州采茶戏的分类唱腔看其音乐特点
作者:李坛 王婧怡  来源:青春岁月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抚州采茶戏  抚州采茶戏  唱腔  唱腔 
描述:抚州采茶戏在基本形态上属于歌舞类型小戏。因此,对于其唱腔结构的音乐分析,有助于从音乐角度提高对于南方,尤其是江西省花部系统各剧种之间的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