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结果相关分组
按文献类别分组
报纸
(1763)
期刊文章
(1020)
学位论文
(35)
会议论文
(33)
图书
(12)
按栏目分组
历史名人
(2751)
非遗保护
(54)
地方文献
(29)
红色文化
(10)
才乡教育
(10)
宗教集要
(5)
地方风物
(4)
按年份分组
2014
(310)
2013
(226)
2012
(504)
2010
(189)
2009
(148)
2008
(134)
1991
(12)
1987
(15)
1985
(15)
1984
(14)
按来源分组
人民日报
(34)
深圳特区报
(17)
21世纪经济报道
(6)
云南林业
(5)
安徽日报
(4)
张家口晚报
(2)
滁州日报
(1)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1)
钟山
(1)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
相关搜索词
唐初
各级政府
物理学
社会主义建设
计划经济体制
品牌效应
压力
复兴
南方谈话
发展战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自由港
试验区
第四次
深圳
企业股份制
副秘书长
发展历程
利害关系
外向型经济
书法艺术
国际惯例
南岗区
城市经济
办公室
主持会议
副省长
国民党军
作者
首页
>
根据【检索词:李灏主持会议】搜索到相关结果
504
条
李
覯《礼论》中“礼”之思想考论
作者:
刘宝强
来源: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年份:
2012
文献类型 :
期刊文章
关键词:
《礼论》
“礼”
“礼之本”
“礼之三支”
“礼之四别名”
描述:
"礼"之思想在现实社会仍有一定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
李
觏《礼论》中“礼”之思想考论
作者:
刘宝强
来源: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年份:
2012
文献类型 :
期刊文章
关键词:
《礼论》
《礼论》
"礼"
"礼"
"礼之本"
"礼之本"
"礼之三支"
"礼之三支"
"礼之四别名"
"礼之四别名"
描述:
“礼”之思想在现实社会仍有一定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
吴澄
李
杜比较观述评
作者:
潘殊闲
来源: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份:
2012
文献类型 :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吴澄
李白
杜甫
比较
述评
描述:
应当并尊,
李
杜诗歌都法度谨严。当然,吴澄也客观指出,
李
杜虽为名家大家,并非篇篇可人意。此外,吴澄还将
李
杜与其他朝代的作家进行多维比较。吴澄在
李
杜比较接受史上是由宋人的一边倒过渡到明清的理性思辨的一个
代购全国车票吹牛先付一半票款骗局
李
佩文
李
浩
作者:
暂无
来源:
大江晚报
年份:
2012
文献类型 :
报纸
描述:
吹牛 先付一半票款骗局 真实案例寒假将至,接连几天,芜湖市火车站和市内各火车票代售点门庭若市。小尤是我市某高校的大二学生,云南人,连续排了两天队终于排到窗口,却被告知票已售完。小尤沮丧地退出队伍,准备回校,意外地看到路边电线杆上贴着一张代购火车票的广告,上面留着一个订票热线电话。小尤抱着试试的心
李
纪恒会见香港东亚银行主席
李
国宝一行
作者:
暂无
来源:
云南日报
年份:
2012
文献类型 :
报纸
描述:
本报讯(记者 尹朝平 张 彤)昨日,省委副书记、省长
李
纪恒在昆明会见香港立法会议员,香港东亚银行主席、行政总裁
李
国宝一行。
李
纪恒首先对
李
国宝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对东亚银行昆明分行
秦光荣
李
纪恒与
李
立国会谈强调推动民政事业新跨越
作者:
暂无
来源:
云南日报
年份:
2012
文献类型 :
报纸
描述:
本报讯 (记者 谢炜 周灿)昨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光荣,省委副书记、省长
李
纪恒在昆明会见了民政部部长
李
立国一行。 秦光荣首先代表省委、省政府和全省4600多万各族人民
《
2012
牡丹亭》戏服抢眼
李
鸿雁:明星和设计师存在“危险关
作者:
暂无
来源:
青年报
年份:
2012
文献类型 :
报纸
描述:
李
鸿雁设计的《
2012
牡丹亭》新戏服十分抢眼。 本报讯 记者 杨汶 “这不像戏服,简直就是时装,太有范儿了!”由史依弘与张军出饰杜丽娘和柳梦梅的《
2012
牡丹亭》将于6月1日在东方
简述
李
方膺及其雍正本《乐安县志》
作者:
徐艳磊
来源: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份:
2012
文献类型 :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李
方膺
李
方膺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雍正年间
雍正年间
描述:
,内容上注重史料和考证。《乐安县志》具有重要的史学、文献和思想价值,为后世志书编纂和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对
李
觏、叶适经济思想中几个问题的比较研究
作者:
陈士杰
年份:
2012
文献类型 :
学位论文
描述:
对
李
觏、叶适经济思想中几个问题的比较研究
洛阳“性奴案”一审主犯
李
浩被判死刑
作者:
李丽静
来源:
北京青年报
年份:
2012
文献类型 :
报纸
描述:
新华社电(记者
李
丽静)昨天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
李
浩故意杀人、强奸、组织卖淫、非法拘禁,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
李
浩被判处死刑,其他从犯分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和缓刑
首页
上一页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