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结果相关分组
按文献类别分组
期刊文章
(1123)
报纸
(483)
图书
(67)
学位论文
(22)
会议论文
(12)
按栏目分组
历史名人
(1206)
地方文献
(403)
地方风物
(37)
宗教集要
(18)
红色文化
(17)
才乡教育
(17)
非遗保护
(9)
按年份分组
2014
(225)
2013
(74)
2012
(136)
2011
(192)
2009
(113)
2000
(34)
1999
(26)
1997
(27)
1985
(17)
1982
(12)
按来源分组
中国文化报
(7)
牡丹
(4)
大众日报
(3)
中国园林杂志
(2)
读写月报(初中版)
(2)
群文天地(下半月)
(2)
群文天地
(2)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
中国信用卡
(1)
植物杂志
(1)
相关搜索词
周年纪念
喜剧作家
人民
《牡丹亭》
信用卡
人生
《诗经》
《罗密欧与朱丽叶》
地名
秦岭
司马光
司马相如
代表作
天棚
戏曲
山东
情境创设
媒体
中国
声音
折子戏
嘉靖
意象
厅堂
意大利歌剧
戏剧排演
光效果
剧作家
禅宗
首页
>
根据【检索词:洛阳牡丹记】搜索到相关结果
1206
条
洛阳
“囚禁性奴”案主犯伏法
作者:
暂无
来源:
十堰晚报
年份:
2014
文献类型 :
报纸
描述:
洛阳
“囚禁性奴”案主犯李浩(资料图片。) 被告人李浩经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被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组织卖淫罪判处
玉茗花开数
牡丹
:读上昆《牡丹亭》随想
作者:
蒋凡
来源:
上海戏剧
年份:
2003
文献类型 :
期刊文章
关键词:
上海昆剧团
《牡丹亭》
演出文本
汤显祖
传奇
明代
表演艺术
演员
艺术风格
改编
描述:
上昆版的《牡丹亭》。共有三种不同的演出本一是基本上按汤显祖原作原样演唱的五十五折的全
得意惟在
牡丹
好梦始于游园——《牡丹亭·惊梦》赏析
作者:
王茂恒
来源:
阅读与写作
年份:
2002
文献类型 :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汤显祖
《牡丹亭》
《紫钗
记
》
传奇
浪漫主义
道人
临川四梦
戏剧家
戏曲史
赏析
描述:
牡丹亭梦》。
吴炳《绿
牡丹
》中净丑角色的喜剧价值
作者:
卢旭
来源: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年份:
2012
文献类型 :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吴炳
《绿
牡丹
》
净丑
喜剧
描述:
明末剧作家吴炳创作的著名喜剧传奇《绿
牡丹
》,其中作为喜剧性人物的不学无术、鄙陋奸邪的纨绔子弟柳五柳和车尚公分别由净、丑饰演,通过分析他们自身言行的喜剧性矛盾,机械的思想行为与变化了的环境的矛盾
以剧为戈-传奇《绿
牡丹
》的写作与吴炳的改编
作者:
林芷莹
来源:
清华学报
年份:
2012
文献类型 :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温体仁
《綠牡丹》
復社
吴炳
粲花斋改编本
描述:
以剧为戈-传奇《绿
牡丹
》的写作与吴炳的改编
洛阳
“性奴”案主犯昨被执行死刑
作者:
暂无
来源:
城市信报
年份:
2014
文献类型 :
报纸
描述:
2011年9月,河南
洛阳
警方破获一起发生在地下6米深处的案件—— 消防兵转业的当地男子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瞒着妻子秘密在外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地窖并将6名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该案
洛阳
“性奴案”一审主犯李浩被判死刑
作者:
李丽静
来源:
北京青年报
年份:
2012
文献类型 :
报纸
描述:
。 2011年9月3日河南
洛阳
警方破获一起案件,
洛阳
男子李浩挖地窖囚禁6名歌厅女子为性奴。李浩在长达两年的
洛阳
“性奴案”主犯李浩一审判死刑
作者:
暂无
来源:
處州晚报
年份:
2012
文献类型 :
报纸
描述:
11月30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浩故意杀人、强奸、组织卖淫、非法拘禁,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李浩被判处死刑,其他从犯分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和缓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8月,被告人李浩为控制妇女进行淫秽视频表演赚钱,在其购买的地下室挖掘地洞,先后将6名妇女骗来
洛阳
“性奴案”主犯李浩一审被判处死刑
作者:
暂无
来源:
大众日报
年份:
2012
文献类型 :
报纸
描述:
新华社郑州11月30日电11月30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浩故意杀人、强奸、组织卖淫、非法拘禁,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李浩被判处死刑,其他从犯分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和缓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8月,被告人李浩为控制妇女进行淫秽视频表演赚钱,在其购买的地下室挖掘
洛阳
李浩故意杀人强奸案一审宣判
作者:
暂无
来源:
海南日报
年份:
2012
文献类型 :
报纸
描述:
新华社郑州11月30日电(记者李丽静)11月30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浩故意杀人、强奸、组织卖淫、非法拘禁,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李浩被判处死刑,其他从犯分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和缓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8月,被告人李浩为控制妇女进行淫秽视频表演赚钱,在其购
首页
上一页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