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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景初和“谢公笺”——兼与陈大川先生商榷
作者:周秉谦  来源:中国造纸 年份:1993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富阳  余姚  手工纸  王安石  谢氏  公元  竹纸  海塘  知县  越州 
描述:的《中国造纸术盛衰史》。书中说:“所云谢公者,富春谢司封,景初(可解释为景福之物,景福元年为公无892年)创笺样以便尺书,因以为名。”认定“谢公笺”是晚唐时期江南富春人氏谢司封在景福(唐昭宗李晔年号)初年创制的。进而,陈大川先
装相
作者:易水寒  来源:芳草(经典阅读)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李隆基  李白  王安石  知县  饮酒  华阴  明星  衙役  唐明皇  客气 
描述:李隆基还没当皇帝的时候,有一次出门打猎,马受惊了,带着他跑人一户百姓家中。几个年轻书生正坐在院子里饮酒聊天,见进来一个陌生人,便客气地起身作揖,请他一起饮酒。李隆基也没客气,大大咧咧坐到了主位上。书生们并不知这就是未来大名鼎鼎的唐明皇。其中一人不高兴地说
古代鄞县首官的民生实践
作者:包柱红  来源:宁波通讯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改善人民生活  中国传统社会  主要表现  三个方面  王安石  知县  儒家传统  先富后教  实践  政治理念 
描述:"民生"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宣公十二年》,"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民生一般是指百姓的基本生计。在古代,县官的政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改善人民生活、发展教育、公平诉讼。按照儒家传统的"先富后教"的政治理念,这三者中尤以改善人民生活最为重要,也就是今天所说
曾纡《人事帖》释疑
作者:刘金库  来源:天津美术学院学报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人事  人事  曾布  曾布  曾巩  曾巩  王安石  王安石  宋代  宋代  知县  知县  考证  考证  南宋  南宋  北宋  北宋  墓志铭  墓志铭 
描述:徐邦达先生在《古书画伪讹考辨》(下卷,第220页)中曾考证过此《人事帖》,帖上有南宋"珍绘堂记"一印,其底线为南宋,从书风来鉴定,徐先生断定为北宋人书,其写法、用笔与另外一件公
遂昌知县汤显祖
作者:张石泉  来源:戏文 年份:1982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描述:遂昌知县汤显祖
王安石
作者:暂无 来源:学苑教育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王安石  历史  中国  北宋 
描述: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封为舒国公,后又改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
王安石这个人
作者:快乐大叔  来源:党课 年份:2009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王安石  王安石  个人  个人  中国历史  中国历史  悲剧  悲剧 
描述:在中国历史上,王安石是一个特别的人物,变法者在中国历史上多半以悲剧收场,相比之下,王安石倒是基本做到了善始善终。
“假如我是王安石……”
作者:顾廷斐 王汉江  来源:湖南教育 年份:1990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王安石  引导学生  古诗教学  遣词造句  词语  老师  象征诗  执教者  月亮  瓜州 
描述:家的团圆。”听课者面面相觑,不免为执教者捏一把汗。可是这位老师安之若素,将“明”与“圆”
王安石诗研究
作者:陈铮  年份:2005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王安石 
描述:眉山、江西二宗得勢,席捲宋代詩壇大半壁江山。但他們專以氣格達意為主,而不避徑直淺露;無論如何也比不上臨川王安石,以一異軍孤起,步趨唐人之後,力求婉曲回環,能令人尋繹於言語之外,而在宋詩中那樣顯得別具
清代地方官的诉讼处理:以知县刘衡为例
作者:庄雅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刘衡  诉讼  地方官  幕友  吏役  管控差役  约束书吏  打击讼师 
描述:何。 在法律規範下的官與民,有著不同的訴訟態度:官方追求無訟理念,秉持「息訟」立場;民眾追求己利,透過「訴訟」達成目的。雖然在《大清律例》中不乏抑訟之規定,但也因清律中「例」的不斷修改增多的特點,使得民眾可以透過訴訟中的實務執行者—吏役尋求對己有利之處。吏役在訴訟中,擔任實務工作,自收呈、傳喚、錄供、用刑、監禁等工作,皆由其經手處理,因此可以藉職務之便上下其手。另外,在訴訟中有著隱性作用的,是隱身在官員與民眾之後的幕友與訟師。官員藉幕友法律知識協助襄理,管理吏役,欲使訟案完善處理;民眾藉訟師法律知識謀畫策略,勾結吏役,欲使訟案獲得勝訴。訴訟中的官與民,以及虛實作用人物—吏役、幕友、訟師,五者在訴訟中的運作關係影響訟案進行與判決。 地方官員身為訟案審理者,作為官方之代表,對於國家「無訟」理念之追求,秉持「息訟」態度,但卻不能無視民眾「訴訟」之需求,因此藉由各種方式來處理訴訟以達到息訟之目的。身處清代嘉慶、道光年間的知縣官劉衡的訴訟處理之道有二個方向:一是內部作為,熟讀律例與謹慎辦案;一是外部作用,管控差役、約束書吏、打擊訟師。 內部作為方面,劉衡認為讀律是為保全良民不受棍蠹誣擾,須先讀訴訟、斷獄兩門,爾後再分日、分門逐次讀他律,惟名例律須最後讀。劉衡因熟讀律例,弱化了幕友在審理案件上的功能。另外,對訟案的審理劉衡認為要耐心、謹慎,善用審訊技巧:察言觀色、隔別錄供、善用神判。 外部作用方面,劉衡對於管控差役有八項實際作法:管控人數、具名負責、連坐具保、賞罰分明、慎用傳票、勘驗從簡、以民捕盜、審案速結。約束書吏有六項作法:親收呈狀,嚴飭代書;親檢簿書,不用門丁;審理詞訟,寧速勿遲;審結判語,當堂硃書;抄寫審單,鈐印契券;熟讀律例,不假他人。打擊訟師有十項作法:熟讀律例,依法審理;親收呈詞,當堂審問;狀不輕准,准則必審;審理詞訟,寧速勿遲;審結判語,當堂硃書;審斷有誤,自行改正;三八收呈,餘日不收;究出訟棍,嚴加懲處;管控吏役,勿結訟師;勸民息訟,減少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