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在河边走终于“湿了鞋”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被“双开”收受
-
作者:暂无 来源:绍兴晚报 年份:2009 文献类型 :报纸
-
描述: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黄松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 黄松有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
-
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获无期 终审未采纳高子程上诉意见,维持
-
作者:暂无 来源:天天新报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报纸
-
描述:新报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昨天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黄松有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悉,黄松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法院系统因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贪污受贿逾400万元
法院查明,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利用担任
-
黄松有涉嫌贪污受贿510万元 最高法原副院长昨受审,大学同
-
作者:暂无 来源:天天新报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报纸
-
描述:新报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腐败案在河北省廊坊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检察机关指控黄松有利用职务之便,受贿390万元,贪污120万元。为黄松有辩护的是其同班同学、西南政法大学校长龙宗智。
■庭审
被控受贿、贪污两宗罪
昨天上午,在廊坊开发区法院大审判厅一
-
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受审-廊坊市中院一审开庭 被控贪污受贿
-
作者:暂无 来源:新消息报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报纸
-
描述: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2008年因严重违纪被免除职务,稍后接受审查长达一年多。14日上午,黄松有因涉嫌贪污、受贿两重罪在河北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现年53岁的黄松有是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县(现为
-
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一审判无期-贪污受贿510万法院:知
-
作者:暂无 来源:阳光报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报纸
-
描述:1月19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松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松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
-
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一审被控贪贿510万-大学同学、西南政
-
作者:暂无 来源:珠江晚报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报纸
-
描述: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腐败案在河北省廊坊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黄松有利用职务之便,受贿390万元,贪污120万元。为黄松有辩护的是其同班同学、西南政法大学校长龙宗智。 被控受贿、贪污两宗罪 昨天上午,在廊坊开发区法院大审判厅一千米外路口,警方已设立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
-
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被双开□黄松有1997年3月任湛江市中
-
作者:钟合 来源:湛江晚报 年份:2009 文献类型 :报纸
-
描述:
黄松有。(资料图片)
据新华社电 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黄松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
黄松有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
-
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终审被判无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法院
-
作者:暂无 来源:安徽商报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报纸
-
描述:据法制晚报报道 17日上午,河北省高级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贪污、受贿案终审宣判。终审维持原判,黄松有被判无期徒刑。据悉,黄松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法院系统因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未对判决结果表态 当天上午9时,一长串警车开出了法院大门。黄松有终审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对于这一结果,
-
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被判无期 终审维持原判其为法院系统因
-
作者:暂无 来源:东江时报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报纸
-
描述: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 本报采集
昨日上午,河北省高级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贪污、受贿案终审宣判。终审维持原判,黄松有被判无期徒刑。对于这一结果,黄松有的辩护律师高子程不愿发表评论。高子程表示,黄松有并没有对判决结果表示态度。据悉,黄松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法院系统因贪腐而落马
-
贪污受贿510万黄松有受审任最高法副院长时受贿390万元,
-
作者:暂无 来源:东莞时报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报纸
-
描述:
黄松有简历
1957年12月出生,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县(现为澄海区)人 ,汉族。二级大法官。法学博士。
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后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庭副庭长、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7年3月起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