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玄《三礼注》中的汉史资料(续)
-
作者:杨天宇 来源: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份:1984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郑注 《周礼 郡国 汉史 三礼 正齿 郑玄 酒礼 校勘记 大夫
-
描述:,为其罪法之要辞,如今劾矣。 贾疏:云“要之,为其罪法之要辞,如今劾矣”者,劾,实也。正谓弃
-
《易经》中的民歌辨正
-
作者:唐志凯 来源:求是学刊 年份:1984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易经》 民歌 先张 尔雅 “子” 假面 《说文》 《周礼 尚德 周易注
-
描述:看清它的本来面目,首先有一个去伪存真的辨正过程。 《易·中孚》有这样一首诗:“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否与尔靡之。”《疏》:“处于幽昧而行不失信,则声闻于外,为同类之所应焉,如鹤之鸣于幽远,则为其子所和,故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也。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者,靡,散也……不私权利,惟德是与,若我有好爵,吾愿与尔贤者分散而共之。”这个解释显然很牵强。因为《易·中孚·鸣鹤》分明是首爱情诗,而《正义》却偏偏要把它解释成政治诗。 ”《鸣鹤》是否是首爱情诗,关键在于对“子”字的理解。诗前边说“其子和之”,后边说“吾与尔靡之”,显然前头的“子”所喻的就是后头的“尔”。孔颖达在《正义。中认为这个“子”是子女,仔细推敲,这种说法显然与诗意不合,因为在那样一个礼法森严的社会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不可能是父唱子和。再者,“吾与尔因之...
-
释甲骨文腥胜二字
-
作者:刘昭瑞 来源: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份:1984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甲骨文 辞意 《说文》 形声字 会意字 气变 小臣 卜辞 《通俗文》 《周礼
-
描述:解释”已卯卜毂贞:勿(?)妇好囗御囗”这条甲骨文时说:“字旧无识。此字鼻下有鱼,当即腥字, 《一切经音义》引《通俗文》曰‘鱼臭曰腥’”。说此字为鱼臭的会意字,这是很正确的。察《通俗文》“鱼臭曰腥”之腥当为腥字的后起义,本字应作(鱼生),《说文》鲤下说“鱼臭也,从鱼生声。”甲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