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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诗史地位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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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宽 年份:2007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王安石 王安石 诗史地位 诗史地位 宋代 宋代 诗歌创作 诗歌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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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进行了论述。 正文第一部分主要是论述王安石的诗学思想,通过研究王安石的文道论、诗论,以及王安石所崇拜的偶像——杜甫,揭示王安石诗学思想的内涵:重视诗歌的社会功能、讲求简洁明快、质朴自然的诗歌风格、强调诗歌创作的法度,以杜甫作为典范来学习。诗人的诗学思想对诗歌创作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而具有相当的研究价值。每一位诗人都是生活在自己的时代里,其时代背景与个人性情都会对诗人的思想意识产生很大的影响,诗学思想也不例外。第二部分是论述王安石诗歌擅长化用前人诗句的现象与意义。笔者运用布鲁姆“影响的焦虑”这一诗歌理论分析在唐宋诗歌转型中,宋代诗人在继承前人丰富的经验,承担前人巨大的压力之时所陷入的困境和所表现的焦虑心理。而王安石又是如何通过化用前人诗句而自出新意,从而达到超越前人的目的。王安石刻意求新求变的诗歌艺术追求,代表了大部分宋代诗人的共同心声。第三部分是阐述王安石诗歌的艺术特征,王安石早年诗歌明确体现了许多宋代诗歌的基本特征,晚年诗歌又表现出向“唐音”的复归。其诗歌的最高成就在于诗歌中所蕴涵的“宋调”、“唐音”两种特色的融为一体,精严深刻而不失自然,晚年达到了精深华妙的艺术境界,于唐宋诗人中独树一帜。王安石所提出的审美理想虽然极少有宋代诗人能够达到,但仍不失为宋代诗人全力追求的目标。第四部分是论述王安石的影响。与王安石同时的苏轼、黄庭坚和在他之后的杨万里、陆游,均深受王安石的影响,或将其作为师法对象,其创作倾向与审美理想与之保持一致;或从王诗的境界中更进一步,完成了宋诗的独特风貌。。 诗史上素来唐宋并称,但在后人眼中,宋诗始终略逊一筹。实际上,宋诗能在唐诗后别树一帜,自有过人之处。其独特的诗歌艺术与审美境界即使是唐诗也未曾拥有的。而后人大多以唐诗的标准衡量宋诗,对其突出的成就与独创性观点未能给予足够重视。王安石作为宋代诗人代表,变尽唐音,成宋诗一代之面目,宋诗发展至王安石体格大备。王安石在宋诗特征形成的过程中做出了巨大的关系,其诗歌明确的表现了宋诗的基本特征,直接启发了苏黄的诗歌创作。而他晚年诗歌又体现出向唐音的复归,这种在文学史巅峰时刻到来前的准备阶段,是具有极大的研究价值的。本文的关键内容在于理清宋诗发展的源流脉络,把握王安石诗歌中所表现的宋诗特征,从而正确评价王安石的诗歌在宋诗特征形成过程中所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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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公新学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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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凯 年份:2006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王安石 哲学思想 儒学 经学 道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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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如何解决儒学困顿、佛道相继崛起问题,并应对三足鼎立的新格局,这是唐宋以来儒家所必须面对且致力于解决的时代难题。由于各种原因,唐代韩愈李翱等人虽然率先唱扬儒家道德,主张复兴儒学,批评佛道,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不过却也为宋明道学思潮的形成与发展指明... >>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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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经济变法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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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金水 年份:2006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 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 中央政府 中央政府 制度变迁 制度变迁 制度安排 制度安排 制度环境 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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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sp; 《绪论》主要论述学术史回顾、选题的意义、研究方法及基本结构。 第一章《均输法补论》。北宋时期实行江淮六路转运使负责上供物资的征收,江淮六路发运使负责运输的京师物资上供体制。在此体制下,江淮六路转运使与发运使之间不仅不时产生矛盾,而且存在“内外不以相知,盈虚不以相补”的弊端。仁宗庆历、皇祐年间,许元为江淮发运使,允许各地转运使“岁歉米贵”时,可以“输钱以当年额”,由发运使用钱就米贱处籴买漕粮,开始对这种上供体制进行改革。均输法进一步扩大了发运使的职权,规定:第一,“凡籴买税敛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第二,“预知中都帑藏年支见在之定数,所当供办者,得以从便变易蓄买,以待上令”,以解决物资上供体制 “内外不以相知,盈虚不以相补”的弊端,使江淮六路发运使更好地履行“运江南之粟以赡京师”的核心职能。均输法实施后,改进了漕运制度,有力保证了京师的物资供应,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二章《论青苗法的制度变迁》。青苗法是为了解决常平仓制度缺乏籴本,籴粮少,赈济范围小,钱粮常被支借或移用,籴粜申报程序繁琐等问题而颁行的,从经营方式、管理模式、功能等方面对常平仓进行了改革。改行青苗法后,地方政府除了仍要籴粜粮食,发挥常平仓平物价、赈灾伤的功能外,还要按规定俵散、催纳青苗钱,实现青苗法抑兼并的功能。地方政府推行青苗法时,在青苗钱的俵散、催纳、俵散取利与出粜赈济等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中央政府为此也采取了相应的对策,以期实行青苗法的立法目的。青苗法的失败与中央政府财政政策、考课制度、制度设计缺陷等制度安排及当时的制度环境有关。 第三章《农田水利法的制度变迁与地方政府》。农田水利法的实施是王安石理财思想及神宗水利政策的具体表现。农田水利法规定了兴修水利的资金筹措,官民的奖罚,特别是明确各级官员兴修水利的各项职责。农田水利法调动了各级官员的积极性,促进了熙丰时期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各地兴修农田水利时出现了滥兴民役、工程不实、规划或组织不当、损害部分民户利益等问题,中央政府采取诸如蠲免田税,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的监管,处理违法官员等对策,确保农田水利法的顺利实施。熙丰时期,农田水利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全国各地兴修了大量水利田,淤田成绩巨大,出现了水利著作和新的治水工具,一些河流得到了治理。按验制度、察访制度、考课制度、资金保障等制度安排得当,民户的支持为农田水利法的推行提供较好的制度环境,是农田水利法取得较好成果的原因。 第四章《论免役法的制度变迁》。北宋时期,职役具有国家采用强制手段将财政支出的部分成本转移给民户的财政属性。熙宁以前,中央和地方政府采取扩大应役面和通过利益交换的方法,改革差役法的制度弊端,其中募人充役为免役法所继承,成为免役法的核心内容。免役法关于免役钱、助役钱的规定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役钱的预算、敷配、官户等特殊人户役钱的交纳等方面存在缺陷,这些缺陷导致地方政府在推行免役法时,逐渐背离立法初衷,演变为政府谋取收入手段。免役法实行后,上户、中户从中受益,官户、寺观及上户中的豪强大户的兼并行为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下户及单丁、女户、未成丁等人户不仅未受益,而且因钱贵物轻而增加经济负担。免役法制度设计的缺陷,中央政府的考课制度等制度安排不当,民间钱数不足,超越当时的制度环境,是影响免役法推行效果的主要因素。 《余论》从制度安排与制度环境两方面总结农田水利法成功、青苗法与免役法失败的原因,并得出以下结论:一项制度的变迁能否成功,除了考虑经济因素外,还应考虑制度安排与推行的制度环境。如果制度安排不当,超越当时的制度环境,那么,制度变迁是不可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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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与情铸就的人生丰碑:汤显祖'临川四梦'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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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雪莹 年份:200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梦 梦 情 情 汤显祖 汤显祖 临川四梦 临川四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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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明人汤显祖却以梦与情铸就了一座人生丰碑,不但为后人留下了近二十首(篇)有关记梦、释梦的诗文作品,而且创作了传奇剧《牡丹亭》、《紫钗记》、《邯郸记》、《南柯记》亦即《临川四梦》或《玉茗堂四梦》.正是他,专情于梦,执著于梦,"长于写梦",用梦迷一般的形式展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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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经济变法新探——以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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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金水 年份:2006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 农田水利法 农田水利法 经济变法 经济变法 均输法 均输法 青苗法 青苗法 免役法 免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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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题的意义、研究方法及基本结构。 第一章《均输法补论》。北宋时期实行江淮六路转运使负责上供物资的征收,江淮六路发运使负责运输的京师物资上供体制。在此体制下,江淮六路转运使与发运使之间不仅不时产生矛盾,而且存在“内外不以相知,盈虚不以相补”的弊端。仁宗庆历、皇祜年间,许元为江淮发运使,允许各地转运使“岁歉米贵”时,可以“输钱以当年额”,由发运使用钱就米贱处籴买漕粮,开始对这种上供体制进行改革。均输法进一步扩大了发运使的职权,规定:第一,“凡籴买税敛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第二,“预知中都帑藏年支见在之定数,所当供办者,得以从便变易蓄买,以待上令”,以解决物资上供体制“内外不以相知,盈虚不以相补”的弊端,使江淮六路发运使更好地履行“运江南之粟以赡京师”的核心职能。均输法实施后,改进了漕运制度,有力保证了京师的物资供应,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二章《论青苗法的制度变迁》。青苗法是为了解决常平仓制度缺乏籴本,籴粮少,赈济范围小,钱粮常被支借或移用,籴粜申报程序繁琐等问题而颁行的,从经营方式、管理模式、功能等方面对常平仓进行了改革。改行青苗法后,地方政府除了仍要籴粜粮食,发挥常平仓平物价、赈灾伤的功能外,还要按规定俵散、催纳青苗钱,实现青苗法抑兼并的功能。地方政府推行青苗法时,在青苗钱的俵散、催纳、俵散取利与出粜赈济等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中央政府为此也采取了相应的对策,以期实行青苗法的立法目的。青苗法的失败与中央政府财政政策、考课制度、制度设计缺陷等制度安排及当时的制度环境有关。 第三章《农田水利法的制度变迁与地方政府》。农田水利法的实施是王安石理财思想及神宗水利政策的具体表现。农田水利法规定了兴修水利的资金筹措,官民的奖罚,特别是明确各级官员兴修水利的各项职责。农田水利法调动了各级官员的积极性,促进了熙丰时期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各地兴修农田水利时出现了滥兴民役、工程不实、规划或组织不当、损害部分民户利益等问题,中央政府采取诸如蠲免田税,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的监管,处理违法官员等对策,确保农田水利法的顺利实施。熙丰时期,农田水利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全国各地兴修了大量水利田,淤田成绩巨大,出现了水利著作和新的治水工具,一些河流得到了治理。按验制度、察访制度、考课制度、资金保障等制度安排得当,民户的支持为农田水利法的推行提供较好的制度环境,是农田水利法取得较好成果的原因。 第四章《论免役法的制度变迁》。北宋时期,职役具有国家采用强制手段将财政支出的部分成本转移给民户的财政属性。熙宁以前,中央和地方政府采取扩大应役面和通过利益交换的方法,改革差役法的制度弊端,其中募人充役为免役法所继承,成为免役法的核心内容。免役法关于免役钱、助役钱的规定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役钱的预算、敷配、官户等特殊人户役钱的交纳等方面存在缺陷,这些缺陷导致地方政府在推行免役法时,逐渐背离立法初衷,演变为政府谋取收入手段。免役法实行后,上户、中户从中受益,官户、寺观及上户中的豪强大户的兼并行为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下户及单丁、女户、未成丁等人户不仅未受益,而且因钱贵物轻而增加经济负担。免役法制度设计的缺陷,中央政府的考课制度等制度安排不当,民间钱数不足,超越当时的制度环境,是影响免役法推行效果的主要因素。 《余论》从制度安排与制度环境两方面总结农田水利法成功、青苗法与免役法失败的原因,并得出以下结论:一项制度的变迁能否成功,除了考虑经济因素外,还应考虑制度安排与推行的制度环境。如果制度安排不当,超越当时的制度环境,那么,制度变迁是不可能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