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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哲学思想与《三经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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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金旺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王安石 王安石 道 道 人性论 人性论 《三经新义》 《三经新义》 《字说》 《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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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本身就是一个内圣外王并重的体系:既将德性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同时也注重对功利主义的追求,这是王安石哲学思想体系的一个本质特点。王安石的哲学思想是以“道”为本体的思想体系,王安石提出了“法其意”和“道之全”的思想。“法其意”就是要效法其精神实质,所以形式上可以而且必然与先王不同,王安石以此强调了“变”的思想。“道之全”与理学家以五常为道本体的体系有很大不同,王安石以“道之全”的思想为指导主张公开吸收佛道诸子百家的思想,王安石从“惟理之求”和“合吾心者”的标准出发,挣脱了一些条条框框的束缚,因而王安石所确立起的道不仅仅包括了一些道德伦理的内容,而且还有功利主义的因素。王安石的道本体作为最高的范畴表现在万物之中的人身上,就是人性。与王安石的道本体相对应,王安石人性论的内涵中既有德性的一面,又有智性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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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新义》与王安石新学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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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依凡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王安石 《三经新义》 王安石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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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本,教導士大夫明瞭經義,推行治道。晚年強調透過字的拆解,即能明瞭經典的義理,將訓詁與義理結合。《三經新義》並非是完全自出新解,注解時以己意為取捨,將自己的注解提升到漢、唐舊注的地位,不像《五經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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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研究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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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章子英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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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曾巩研究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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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吴山三妇合评本牡丹亭》评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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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芸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吴吴山三妇合评本牡丹亭》 评点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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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了进一步的解读。本文分为三章,第一章从版本入手,胪列收集到的《吴吴山三妇合评牡丹亭》六个版本的概况,列表比较了梦园本和清芬阁本的差异之处,找出其共同的原本康熙三十三年的梦园本,并分析其存在差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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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吴山三妇评点《牡丹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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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超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吴吴山三妇 《牡丹亭》 批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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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归纳和总结,围绕《吴吴山三妇合评<牡丹亭>》展开,共分五个部分。绪论部分主要论述本论题的研究目的及意义、研究现状和创新点;第一章着重介绍清康熙年间著名的戏曲评论家吴吴山及先后与吴山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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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翻译视角下《牡丹亭》三英译本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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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琳园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生态翻译理论 三维转换 《牡丹亭》 英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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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生态翻译视角下《牡丹亭》三英译本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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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年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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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广友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刘大年 中国近代史 阶级斗争观点 解释体系 当代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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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吸引之时,在他们身边却又有一批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迅速成长起来,这一群体则是以刘大年、胡绳为代表的第二代马克思主义史家。这一代史家把学术作为一种志业,他们的学术历程和学术命运与新中国五十年风雨历程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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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棠小说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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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崔杰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刘绍棠 刘绍棠 乡土小说 乡土小说 题材 题材 人物 人物 结构 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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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的命运都几经沉浮,历尽沧桑,其间的是是非非,臧否抑扬,至今还时时引发文坛上的论战风云。本文拟从当代文学中长期致力于乡土文学创作,颇有特色的作家刘绍棠的小说题材、人物、结构等方面来深入探讨其成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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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刘绍铭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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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骆明堂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刘绍铭 散文创作 香港文坛 时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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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知之甚少,故笔者将对其散文进行多方面的解读评价。刘绍铭的散文以短小精炼著称,在有限的“框框”里,他尽情地任由文思上天入地、出入中外古今。他的散文内容博杂,文思敏锐,无论是怀人忆旧还是道古论今,都满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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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地方官的诉讼处理:以知县刘衡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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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庄雅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刘衡 诉讼 地方官 幕友 吏役 管控差役 约束书吏 打击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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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何。 在法律規範下的官與民,有著不同的訴訟態度:官方追求無訟理念,秉持「息訟」立場;民眾追求己利,透過「訴訟」達成目的。雖然在《大清律例》中不乏抑訟之規定,但也因清律中「例」的不斷修改增多的特點,使得民眾可以透過訴訟中的實務執行者—吏役尋求對己有利之處。吏役在訴訟中,擔任實務工作,自收呈、傳喚、錄供、用刑、監禁等工作,皆由其經手處理,因此可以藉職務之便上下其手。另外,在訴訟中有著隱性作用的,是隱身在官員與民眾之後的幕友與訟師。官員藉幕友法律知識協助襄理,管理吏役,欲使訟案完善處理;民眾藉訟師法律知識謀畫策略,勾結吏役,欲使訟案獲得勝訴。訴訟中的官與民,以及虛實作用人物—吏役、幕友、訟師,五者在訴訟中的運作關係影響訟案進行與判決。 地方官員身為訟案審理者,作為官方之代表,對於國家「無訟」理念之追求,秉持「息訟」態度,但卻不能無視民眾「訴訟」之需求,因此藉由各種方式來處理訴訟以達到息訟之目的。身處清代嘉慶、道光年間的知縣官劉衡的訴訟處理之道有二個方向:一是內部作為,熟讀律例與謹慎辦案;一是外部作用,管控差役、約束書吏、打擊訟師。 內部作為方面,劉衡認為讀律是為保全良民不受棍蠹誣擾,須先讀訴訟、斷獄兩門,爾後再分日、分門逐次讀他律,惟名例律須最後讀。劉衡因熟讀律例,弱化了幕友在審理案件上的功能。另外,對訟案的審理劉衡認為要耐心、謹慎,善用審訊技巧:察言觀色、隔別錄供、善用神判。 外部作用方面,劉衡對於管控差役有八項實際作法:管控人數、具名負責、連坐具保、賞罰分明、慎用傳票、勘驗從簡、以民捕盜、審案速結。約束書吏有六項作法:親收呈狀,嚴飭代書;親檢簿書,不用門丁;審理詞訟,寧速勿遲;審結判語,當堂硃書;抄寫審單,鈐印契券;熟讀律例,不假他人。打擊訟師有十項作法:熟讀律例,依法審理;親收呈詞,當堂審問;狀不輕准,准則必審;審理詞訟,寧速勿遲;審結判語,當堂硃書;審斷有誤,自行改正;三八收呈,餘日不收;究出訟棍,嚴加懲處;管控吏役,勿結訟師;勸民息訟,減少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