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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熙河的王韶
作者:常青  来源:发展 年份:1996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王韶  神宗  河湟  渭源  秦州  熙宁  招抚对象  王安石  吐蕃  浮桥 
描述:于是断西夏的右臂。王韶所指的河湟,即洮、河、兰、鄯这一片地方,也就是现在的临夏、甘南二州,及兰州、西宁地区。这一带自唐安史之乱后为吐蕃占据。唐末吐蕃分崩离析,部落之间“大者数千家,小者百十家,无复统一”,自伏羌寨(今甘谷县)以西至兰州,都有分布,他们正是王韶听说的招抚对象。王韶的建议是合乎当时的客观情势的,所以,《平戎策》一上,马上就得到神宗的重视。当即神宗就向王韶召问治边方
地域文化研究的开拓与深化
作者:缪俊杰  来源:创作评谭 年份:2005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江西文学  文化底蕴  文学史研究  文学发展  汤显祖  地域文化  熊佛西  陶渊明  人文传统  文化研究 
描述:江西向被称为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神奇土地,也是有着丰厚文化底蕴和人文传统的文学沃土。自陶渊明以来,江西相继出现了晏殊、晏几道、欧阳修、曾巩、王安石、黄庭坚、杨万里、姜夔、文天祥、汤显祖、蒋士铨以及近现代的熊佛西、石凌鹤等称雄中国文坛的诗人、词人、剧作家。认真研究和总结他们的文
《牡丹亭》后,又添情种:论晚清传奇《蝶归楼》
作者:朱恒夫  来源: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蝶归楼》  《蝶归楼》  黄治  黄治  《牡丹亭》  《牡丹亭》  创新  创新 
描述:衔接得更加紧密,也更具有艺术的真实性。由于该剧思想先进,结构奇妙,情节曲折,人物形象鲜明,语言既雅致又本色当行,被罗瘿公、程砚秋改编为京剧剧目《鸳鸯冢》。
认同与超越:论胡应麟小说理论对古代小说概念厘清的重要作用
作者:陈丽媛  来源: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小说概念  小说概念  文体特征  文体特征  继承  继承  创新  创新 
描述:胡应麟的小说观在继承传统的同时,已经触及到了小说文体的本质特征,有重要的新变意义。对古代小说概念的精细化和文体的独立化做出了重要贡献。其小说观念是建立在他对小说文体独立性的充分尊重及对小说文体的全面研究的基础上的。
从青春版牡丹亭看昆曲在新时代的创新和发展
作者:李雅岚  来源:黄河之声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青春版牡丹亭  昆曲  创新  美学理念  跨文化传播 
描述:了古老剧种焕发崭新生机的密码,在美学理念、跨文化传播、呼应市场等方面给予了昆曲创新和创作多方面的思考和借鉴。
素质教育应是我国自学考试教育的主旋律
作者:汪俊武  来源:西北成人教育学报 年份:2001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素质教育  自学考试  教育  改革  创新 
描述:的自身改革与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必将是其在新世纪的主旋律。
高等教育应是科学理性和人文精神的交融
作者:周志勇  来源: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年份:2006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科学理性  人文精神  美育  人生美化  创新 
描述:高等教育应是科学理性和人文精神的交融。当前高等教育普遍存在着过于功利化的倾向,因此,实现两者的交融有迫切的需要,而美育是实现科学理性与人文精神交融的绝佳途径。
一种题材两朵奇葩:王安石、萨都剌词作比析
作者:杨同庚  来源: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年份:2001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六朝古都  《桂枝香·登临送目》  《满江红·金陵怀古》  创新  规律 
描述:金陵怀古是我国古代文学创作的传统题材之一,隋唐以降佳作极多,《桂枝香·登临送目》与《满江红·金陵怀古》便是其中的两朵奇葩.通过对王安石、萨都剌这两篇名作的对比赏析,探析了六朝怀古诗词创新的某些规律.
北宋对秦陇以西地区的开拓经营
作者:刘建丽  来源: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份:1991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西北地区  吐蕃  屯田  北宋中后期  熙宁  王安石变法  北宋中期  宋王朝  秦州  镇戎军 
描述:措施的实施,对西北地区的开拓也相应扩展到熙河洮氓地区,“经营河湟,兼制西夏”,就成为革新派的一项重要的战略目标。同时,对西北地区的经济开发也提上了议事日程。
总结过去 开拓未来:中国法制史学六十年
作者:张晋藩  来源:政法论坛 年份:2009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中国法制史  史学  《尚书》  《周礼》  《通典》  《通考》  《通志》  刑法志 
描述:2年清政府颁布的《大学堂章程》中便规定“此时暂行摘讲近人所编《三通考辑要》”。1906年,《京师法政学堂章程》正式确定《中国法制史》为法政学堂基本课程,相沿至今,已逾百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法制史学经历了六十年曲折的发展过程,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初创阶段(1950年至1961年)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国家观、法律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中国法制史学开始新的创业。1950年6、7月间中国人民大学在苏联顾问的指导下确定法律系开设国家与法权通史课程。8月,招收第一批法制史学研究生,共4人,学习国家与法权通史、苏维埃国家与法权历史,由苏联专家讲授。1951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成立国家与法权历史教研室,由华北人民革命大学调来刘琦任教研室主任,参与教研室成立者有系主任何思敬、历史学家尹达、民法学家李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