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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知识分子都在北宋
作者:蒋勋  来源:作文与考试(高中版)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中国知识分子  北宋  台北故宫  欧阳修  王安石  做官  苏东坡  叶子 
描述:味着他并非完全为了政治而活,他还有别的事情可以做,比如说写一篇洋洋洒洒的文章,告诉人家荔枝多好吃。
北宋女词人魏玩词初探
作者:汪超 吴礼庆  来源:上饶师范学院学报 年份:2008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北宋  北宋  魏玩  魏玩      文学接受  文学接受 
描述:魏玩是北宋重要的女词人,其词既有民歌风味又不失文人雅致。虽内容多闺怨怀人,感时伤春,但在意象选用上自有特点,以"花意象"的功用为例可见其一斑。其遣词每驱使前贤成句,其意境营造更是带着作者的性别印记
台谏、舆论与北宋改革的命运
作者:王世农  来源:文史哲 年份:2004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北宋  台谏制度  舆论  庆历新政  王安石变法 
描述:,在北宋权力体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对北宋社会和政治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
思潮的观点:北宋理学再认识
作者:徐洪兴  来源:中国哲学史 年份:1997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理学思潮  王安石变法  北宋  欧阳修  庆历之际  性命之理  思想学说  周敦颐  宋明理学  古文运动 
描述:定在“程朱理学”范围内的话,或许还行得通。但如果想把它用来解释北宋理学发生的整个过程及全部内涵的话,就变得十分片面甚至是错误的了.马克思批评黑格尔把哲学史仅仅看作“绝对观念”的运动时曾说:“黑格尔
北宋士大夫与王安石变法的兴起
作者:李华瑞  来源:史学集刊 年份:2006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王安石变法  北宋  20世纪80年代  士大夫  矛盾运动  社会变革  社会历史背景  阶级斗争学说  矛盾发展  必然结果 
描述:常热烈。还在相互论难中迸发出不少智慧火花,提高和升华了理论认识。争鸣议论的热点主要是:历史观与中国传统社会研究理论范式的清理与建构,包括唯物史观、文化史观、阶级分析方法等;中国传统社会的阶段性发展与变迁,例如唐宋变革、文明冲突与中华多元一体、思想与社会的互动等;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构造、集团、分层及利益冲突整合等等。与会者普遍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史学研究突破了“五朵金花”之类的单调理论范式,在具体深入的断代研究和专门研究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应予以充分肯定。但是,倘若仅仅满足于断代或专门的具体研究,局限性较大。只有具体研究与基本问题探讨共同发展,相得益彰,才能积极推动中国古代史研究的繁荣。现将与会专家的代表性论说荟萃如下,以飨同好,以飨读者。
北宋《洪范》学简论(续完)
作者:郑涵  来源:中州学刊 年份:1981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王安石  《洪范》  熙宁  庶民  皇极  北宋  灾异  畏高明  传注  宋神宗 
描述:者莫能资其言以施子世!予悲夫《洪范》者,武王之所以虚心而问与箕子之所以悉意而言,为传注者汨之,以至于今冥冥也,于是为作传以通其意。……夫予岂乐反古之所以教而重为此挠挠哉?其亦不得已焉者也。(《王文公文集》卷三三) 此所谓“传注之家”或“传注者”,显指董仲舒,刘向父子与所谓孔安国《传》等。至其
北宋文坛宗师系统论略
作者:孙功发  来源: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份:1991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欧阳修  北宋  宗师  系统论  黄庭坚  苏轼  王安石  子系统  文坛  晏殊 
描述:能及其形成的社会环境,于文于政不无启迪。
北宋诗风形成的禅因佛缘
作者:王树海  来源:齐鲁学刊 年份:1998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以才学为诗”  “公案”  北宋  苏轼  以文字为诗  王安石  诗风  禅宗  南宗禅  诗歌创作 
描述:均可从如上三方面得到体现。然而,宋诗风格的形成得益于佛禅,亦受病于佛禅,北宋禅家那种“不明根本,专尚语言,以图口舌”的禅病,也使得宋诗因对语言形式的过分纠缠而自病、病人。
北宋古文运动的曲折过程
作者:曾枣庄  来源: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 年份:1982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古文运动  欧阳修  西昆体  王安石  苏轼  古文家  曲折过程  北宋  中国文学史  苏舜钦 
描述:)、尹洙(1001—1047)、苏舜钦(1009—1048)等人,则主要反对以杨亿(974—1020)为代
北宋熙宁年间的察访使
作者:李国强  来源: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份:1996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熙宁  王安石  提点刑狱  宋神宗  吕惠卿  《宋会要辑稿》  地方官吏  北宋  路转运使  《续资治通鉴长编》 
描述:北宋熙宁年间的察访使李国强北宋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当时朝廷设制置三司条例司,开始议行新法。在整个变法过程中,朝廷频频造使,到各地督察新法的推行实施,按察各地官吏在推行新法过程中的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