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结果相关分组
按文献类别分组
期刊文章(1430)
图书(122)
学位论文(84)
报纸(64)
会议论文(45)
按栏目分组
历史名人 (1727)
地方文献 (10)
红色文化 (3)
地方风物 (2)
文化溯源 (2)
宗教集要 (1)
按年份分组
2013(81)
2011(101)
2010(84)
2008(101)
2007(92)
2001(36)
1985(35)
1980(9)
1960(11)
1936(11)
按来源分组
湖南政报(4)
知识窗(2)
当代职校生(2)
作文升级(1)
乡镇论坛(1)
青少年日记(1)
公民与法治(1)
人事天地:人才资讯(1)
三月三.故事王中王(1)
青春期健康(1)
“一阶电路响应是零输入响应和零状态
作者:王朕 刘陵顺  来源:四川兵工学报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描述:通过对一个关于响应分解的教学案例分析,讨论一阶电路零状态响应初始值的问题.强调零状态响应是指动态元件的初始储能为零,而所求的零状态响应初始值未必为零.
努力把我省农村基层统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董玉舒同志在
作者:暂无 来源:山西统计 年份:1996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农村  农村  统计  统计  工作  工作  山西省  山西省  会议  会议  讲话  讲话  1995  1995  全省农村基层统计工作会议  全省农村基层统计工作会议 
描述:努力把我省农村基层统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董玉舒同志在
晚年王安石与吕惠卿——从《宋文》的一篇误收文字谈起
作者:高纪春  来源:抚州师专学报 年份:2001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宋文》  王安石  吕惠卿 
描述:宋文》李定文中误收了王安石晚年退居金陵期间写给吕惠卿的一封书信,这封信和现存另外两封王安石致吕惠卿的书信一道,为我们提供了晚年王安石与吕惠卿释憾复欢的证据。
孔子礼学探析
作者:汤勤  来源: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份:1999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孔子礼学  周礼  世俗化  平民化  统一 
描述:和内涵的对应和统一,注重礼的内圣化即仁在其中的核心主导地位,体现出关怀人类普遍愿望的博大胸怀;主张礼的平民化,以利的统一有效性为背景构筑社会统一的文化基础。
从天文到人文:汉唐长安城规划思想的演变
作者:李小波  来源:城市规划 年份:2000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汉长安  唐长安  法天象地  周易  周礼 
描述:城市是文化的载体 ,都城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时代文化风貌的体现。汉长安城法天象地 ,焕若星辰 ;唐长安城周易礼制 ,政通人和。其规划思想反映了从天文到人文的转变 ,前者敬“天道” ,后者重“人事”。
周公制礼作乐的历史贡献及其现实意义
作者:牟艳丽  来源:星海音乐学院学报 年份:2003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周公  制礼作乐  周礼  雅乐  礼乐文化 
描述:周公制礼作乐,创造了超越夏商的礼乐文明,就此,礼乐文化的一切重要方面,都发生了性质上的变化,被打上了文明社会的印记。这种新的文明模式,不仅是对夏、商文化的改造,而且对整个华夏文明的发展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从礼经看西周时期的司法制度
作者:田沐臣 马增强  来源: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份:2000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周礼  礼经     
描述:先秦文化的整体性表现为礼乐文明,礼在当时的功用几乎是万能的、无所不包的。尤其是在以“尊礼文化”[]为特点的西周时期,礼是治国之本,规范着国家的根本制度,是政治法律的根本指导原则。对此,礼经作了
名分与权利——“娶”字意义的文化演进与言语运用
作者:丁素红  来源:职大学报 年份:2007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宗法制  名分  权利  周礼 
描述:“娶”字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其意义具有不同的变化。《左传》作者在运用中利用其特定的文化意义为自己的文本叙述构成一个文化评价系统,衡量着人物的行为表现,预示着事件的发展结局。
略论《唐六典》的编纂特色
作者:徐适端  来源:史学史研究 年份:2007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唐六典  周礼  设官分职  自注  会典体 
描述:互为经纬、动态记载一代典制的崭新记述方法,为后世典制专著创造性地运用自注作出了良好的范式;该书在历史编纂学上有着明显的不可替代的地位。
再论周人的结婚年龄
作者:南玉泉 张志京  来源: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份:2004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周礼  始婚年龄  最晚婚龄  早婚  法律规定。 
描述:庶,即平民百姓的,贵族则不受此限制。本文对此进行了梳理和辨析,指出上述观点的不妥之处。同时,运用典籍记载、各代法律法令、考古发现,文学作品等史料,确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是指周人结婚的最晚年龄,始婚年龄则与汉唐各代大体一致,即男子二十上下,女子十五上下。这也是人类自然生理属性的反映,庶民间的结婚年龄可能比贵族会更自由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