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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应是一种全民化教育:论继续教育与成人教育、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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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伟远 来源:中国远程教育(综合版) 年份:2007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继续教育 成人教育 职业教育 远程教育 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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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在继续教育对象的界定中包含了成人教育、职业教育、远程教育;在成人教育对象的界定中包含了继续教育、职业教育、远程教育;在职业教育对象的界定中包含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远程教育;在远程教育对象的界定中包含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总的来说,这四种教育互相重叠、互相包含.作者认为,这种现状不利于我国发挥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优势.作者进而参考国际教育标准分类,并根据我国教育实情,建立了我国教育系统的构想模型:包括两个系列(正规教育和继续教育)、九个层次(从学前教育至博士)、两类对象(全日制学生和在职成人学生)、三种模式(面授教学、远程教学、混合式或整合式教学).作者最后提出,与知识经济社会相适应的应该是全民化的继续教育,而不再是与工业化社会相适应的精英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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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职能应是管“股权”而非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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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永银 来源:对外经贸财会 年份:2001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国有资产 资产管理公司 经营管理 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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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形态的企业以后,就不应再称谓“国有企业”,只有国有独资企业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有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等再称“国有企业”,不仅名不符实,而且有贬低其他经济成分之意。目前相当一部分国有资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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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业务运营商应是“中国电信”未来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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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学庆 来源:通信世界 年份:2005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中国电信 电信业务 电信运营商 无线寻呼 中国网通 中国联通 中国移动 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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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全业务运营商应是“中国电信”未来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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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价值: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应是和谐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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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来源:上海教育 年份:2005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教育理论 教育现象学 教育实践 教育理念 教育研究 儿童生活 教育者 教师 生活体验 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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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方法,“朝向事情本身”,让你自己去看、去听、去直观感受,将生活中先于思考的种种体验呼唤出来。它是对西方唯理论——从个别到普遍,现象到本质抽象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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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投资和房价不应是房地产调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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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凤瑞 来源:当代经济 年份:2005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房地产业 控制投资 控方 房价 经济宏观调控 调控政策 2003年 目标问题 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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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8年以来第2高,后者为最高;全国商品房平均价格上涨9.7%,比上年上升4.9个百分点,于是控制房地产投资、控制房价呼声四起。但是在我看来,控制房地产投资和房价既不应是调控方向,也难以达到平衡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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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否知否,应是民肥官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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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迅雷 来源:记者观察 年份:2005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法治政府 美国联邦政府 地方政府 依法治国 管理工作 政府法治 精官简政 公务人员 公务员 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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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知否知否,应是民肥官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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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题服务应是高校院系资料室的工作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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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端 来源: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年份:2002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资料室 定题服务 收集 整理 筛选 文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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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本文从社会环境 ,学科需求 ,自身条件 ,发展方向等多方面阐述了高校院系资料室开展定题服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论述了院系资料室与学校图书馆工作重心的区别 ,指出了定题服务应是今后资料室的工作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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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动自行车用一“禁”了之的方法不应是政府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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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世光 来源:中国自行车 年份:2005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自行车用 道路交通管理 中国自行车协会 政府 律师事务所 安全条例 经济特区 联合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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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北京市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与中国自行车协会于七月二十九日联合组织召开了《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合法性问题和电动自行车上路权研讨会,从表面上看会议讨论的是电动自行车在广东省珠海市上路的合法性,但从深层次分析,这次研讨会反映了电动自行车在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上的法律地位并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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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应是计划的还是市场的——再论统一高考的现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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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裴云 来源:湖北招生考试 年份:2005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高考 计划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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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高考应该是计划的还是市场的,不应作出简单的归类。计划与市场只是操作手段,单纯看其本身,无法显现其优劣。对高考而言,对其操作手段的判断,应看其是否有助于实现高考的核心价值:公平与效率。同时,高考也非普通的商品,不可简单照搬经济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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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是抗税罪的主体——建议修改《刑法》第2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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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新林 李强 来源: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年份:2002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单位 抗税罪主体 暴力 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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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刑法否定单位在抗税罪上的主体资格,导致刑法对单位抗税行为难以适用。否定单位在抗税罪上的主体资格,是出于恪守“单位不会实施暴力、威胁行为”的刑法理论。但是,刑法在走私罪、强迫交易罪等上并未坚持这一刑法理论。因之,单位不能成为抗税罪的主体的理由并不成立,刑法第211条亟需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