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结果相关分组
孔运动普及、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附编者按):两条
作者:施松  来源:文汇报 年份:1974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描述:孔运动普及、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附编者按):两条
古代公文答趣闻
作者:王民忠  来源:秘书之友 年份:2001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古代公文  斛律金  王安石  形象化教学  文书  再签署  “陟”  爱屋及乌  吏部尚书  文化程度 
描述:古代公文答趣闻
凤兮凤兮何去来——从《论语》看孔子的仕隐情结
作者:孟庆茹  来源: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份:2004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论语  孔子  仕隐情结    周礼  仁政 
描述:《论语》记载了孔子对隐逸问题的深刻思考。孔子的基本仕隐观是"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但救世精神及仁政理想又使孔子突破其仕隐观的束缚,积极求仕。最后,孔子在理想成空的情况下怀归隐。使孔子实现从仕
兼综儒道 贯通天人——论王安石“天生人成”的哲学思想
作者:程梅花  来源: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年份:2002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天道  人道  无为  有为  天生人成 
描述:“天人合一”思想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王安石新学哲学的创立
作者:张立文  来源: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王安石  新学  太极    性命  新故相除 
描述:乐结合并当于理的情之发动;再次,王安石提出新故相除说,不仅明确万物运动变化的趋势,亦是其变法的理论支撑。王安石的性命之理、道德之意为理体学的开创起着推动的作用,其《三经新义》亦开出转训诂之学为义理之学的先风。
律师应是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律师职业性质的探讨
作者:庄广泽  来源:复印报刊资料(法学) 年份:1987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法律服务  律师制度  律师职业  职业性质  律师工作  合法权益  特殊主体  明确规定  法律知识  法律顾问处 
描述:行,律师工作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因而有必要对律师职业的性质进行新的思考。为了进一步突出和强化律师这一特殊主体,笔者认为应将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改称为律师是“法律服务工作者”。理由如下:
律师不应是包庇罪的主体——从律师身份特权出发
作者:赵越 马兵  来源:社会科学论坛(学术研究卷) 年份:2005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身份倾向性  职业责任豁免权  期待可能性 
描述: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维护者身份出现的,这种权利的根据从实质上是来自于国家的授权,他对犯罪人的保护应该是正当的,但实践中却出现了律师被定为“包庇罪”的不正常现象,基
律师不应是包庇罪的主体:从律师身份特权出发
作者:赵越  来源:社会科学论坛 年份:2005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描述:律师不应是包庇罪的主体:从律师身份特权出发
领导,提防“精神贿赂”
作者:晓凤  来源:党员干部之友 年份:2002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精神贿赂  领导干部  经济贿赂  综合治理  危害  反腐倡廉  麻痹  讨好  市委书记  王安石 
描述:所谓“精神贿赂”,是指一些人想方设法从精神上取悦、讨好领导干部,在精神上麻痹直至击倒领导干部,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精神贿赂”是一支射向为官掌权者的暗箭,和“经济贿赂”相比,其危害不小,治理却更难面对“精神贿赂”不断蔓延的趋势,对其实行综合治理和有效打击己是当务之急。
律师应是社会的法律工作者
作者:庄问渔  来源:政治与法律 年份:1987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律师职业  职业性质  司法制度  律师事务所  律师制度  制度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判人员  律师工作  工作人员 
描述:深入发展,笔者认为关于我国律师的职业性质问题,有必要作进一步探讨,似以规定“律师是社会的法律工作者”更为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