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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识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与黄松有同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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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少波 来源:人民检察 年份:2000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民事检察监督制度 同志 认识 2000年 法理思考 审判活动 社会正义 审判权 第3版 监督权 检察院 权威性 法院 司法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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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和法理推敲的,不符合我国目前的司法实际。恰恰相反,强化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权,不仅不会弱化法院审判权行使的独立性,不会损害法院审判权的权威性,不会危及司法及社会正义,而且会有效地遏制审判权的滥用,防止司法腐败,维护法院审判权行使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从而实现司法和社会正义。 一、我国现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认识论基础是“实事求是” 《黄文》在“现行民事监督制度的理念误区”一节中认为,检察机关对“错案”的监督是受“一个案件只有一个惟一正确裁判”的错误理念支配,是将本属刑事审判的“有错必纠”原则引入民事审判的结果。这种看法值得商榷。 从本体论的角度看,本质是事物的内在属性。不同事物的本质是不同的,每个事物的本质只有一个,对于每一个具体案件而言,它们的本质是不同而且是惟一的。 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