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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过去 开拓未来:中国法制史学六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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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晋藩 来源:政法论坛 年份:2009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中国法制史 史学 《尚书》 《周礼》 《通典》 《通考》 《通志》 刑法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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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2年清政府颁布的《大学堂章程》中便规定“此时暂行摘讲近人所编《三通考辑要》”。1906年,《京师法政学堂章程》正式确定《中国法制史》为法政学堂基本课程,相沿至今,已逾百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法制史学经历了六十年曲折的发展过程,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初创阶段(1950年至1961年)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国家观、法律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中国法制史学开始新的创业。1950年6、7月间中国人民大学在苏联顾问的指导下确定法律系开设国家与法权通史课程。8月,招收第一批法制史学研究生,共4人,学习国家与法权通史、苏维埃国家与法权历史,由苏联专家讲授。1951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成立国家与法权历史教研室,由华北人民革命大学调来刘琦任教研室主任,参与教研室成立者有系主任何思敬、历史学家尹达、民法学家李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