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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中的民歌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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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志凯 来源:求是学刊 年份:1984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易经》 民歌 先张 尔雅 “子” 假面 《说文》 《周礼 尚德 周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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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看清它的本来面目,首先有一个去伪存真的辨正过程。 《易·中孚》有这样一首诗:“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否与尔靡之。”《疏》:“处于幽昧而行不失信,则声闻于外,为同类之所应焉,如鹤之鸣于幽远,则为其子所和,故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也。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者,靡,散也……不私权利,惟德是与,若我有好爵,吾愿与尔贤者分散而共之。”这个解释显然很牵强。因为《易·中孚·鸣鹤》分明是首爱情诗,而《正义》却偏偏要把它解释成政治诗。 ”《鸣鹤》是否是首爱情诗,关键在于对“子”字的理解。诗前边说“其子和之”,后边说“吾与尔靡之”,显然前头的“子”所喻的就是后头的“尔”。孔颖达在《正义。中认为这个“子”是子女,仔细推敲,这种说法显然与诗意不合,因为在那样一个礼法森严的社会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不可能是父唱子和。再者,“吾与尔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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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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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志凯 来源:求是学刊 年份:1981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 降神 《周礼 兵器 天官 形声字 质剂 汉礼 文王 王国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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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周礼·天官·小宰》:“听买卖以质剂。”注:“质剂,谓两书一礼,同而别之,长日质,短曰剂,今之券书也。”“者”字,郭沫若认为是“赭”字,“■”是“踝跣之臣”①。“者”是“赭”,这一说法甚确;“■”释成“踝跣之臣”,这一说法意近似又有不甚妥当之处。古代“踝”有时与“胫”通。《论语》疏说:“《释名·释形体》:‘胚,茎也,直而长,似物茎也。胫是人股之名。此云脚胫者,谓胫下之近脚者也。”汉人跪与坐,“皆膝着于席”,类似今日本人的习惯,腿是弯曲的,而其他部族则不是这样。“踝”既然与“腔”通,而“■”义与“踝”有关,因而这里的“■”。应是直腿之人,即战争中俘获的外族奴隶。“侯易者■二百家剂”,全句的意思应当是“王赐井侯■衣外族奴隶二百家的券书”。 第一、“阶”与“击”有关。 《论语·宪问》中有这样一句话: “原壤夷俟。子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