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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案警方四人停职公安局长昨公开道歉

作者: 出版日期:2011.09.25 点击数:0

【报纸名称】:北京青年报

【出版日期】2011.09.25

【版次】第A1版(日新闻 要闻)

【入库时间】20120520

【全文】

本报讯 昨天,洛阳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洛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郭丛斌在会上通报了李浩案的经过和最新进展情况,并向洛阳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在昨天的会上,郭丛斌表示,“9·3”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浩从2009年10月份开始采取非常残忍的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逼迫妇女卖淫,并致两人死亡。此案的发生,反映出当前洛阳市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治安管理工作在一些区域还十分薄弱,反映出一些治安、社区民警工作责任心缺失。经洛阳市局党委研究,对4名责任人予以停止执行职务。

郭丛斌还表示,今后,洛阳警方将在办理案件、对外信息发布上,建立既符合公安工作特点更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的科学的信息发布机制。

■相关报道见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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