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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通报李浩案最新进展

作者:李亚楠 出版日期:2011.09.25 点击数:0

【作者】 李亚楠

【报纸名称】:山西日报

【出版日期】2011.09.25

【版次】第A3版 (国内新闻)

【入库时间】20111110

【全文】

◆公安局公开道歉 ◆嫌犯已被提请批捕 ◆相关责任人停职

据新华社郑州9月24日电(记者 李亚楠)23日晚,洛阳市公安局通报李浩案最新进展,披露了犯罪嫌疑人李浩的作案动机,目前,公安机关已提请检察机关批捕李浩。

经公安机关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浩(男,34岁,河南南阳人,案发前系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一中队工人)两年前从互联网上看到淫秽视频表演能赚钱,事先在西工某小区自行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洞,先后将6名女青年骗至地下室关进洞内,强迫女青年进行网络色情表演。其间,李浩多次对女青年实施强奸并组织女青年外出卖淫,为其牟取钱财。其中两名女青年由于不听李浩的话,分别被杀害和折磨致死,并埋尸洞内。

又讯 24日,洛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郭丛斌通报了李浩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并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此外,记者还从洛阳警方证实,获救的4名女青年也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拘留。

根据李浩案件的情况,洛阳市公安局决定对西工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翟继军、车站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教导员崔伟、车站分局副局长兼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翟敬普、车站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李拦洪予以停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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