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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街坊”微博释放“微力量”

作者:每周推介 出版日期:2013.05.13 点击数:0

【作者】 每周推介

【报纸名称】:人民公安报

【出版日期】2013.05.13

【版次】06人物

【入库时间】20130610

【全文】

■每周推介

王玉琪

李浩是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一名民警。开通“南开POLICE”个人微博两年来,他坚持用街坊味十足的微博语言,关注网络热点问题,在“微距离”的互动沟通中与网友分享“微快乐”,品味“微感动”,释放“微力量”。2012年,他的“南开POLICE”个人微博位列天津市十大影响力公职人员微博第一名。

微语录1:“枪就是笔,笔就是枪”

这是李浩微博个人简介中的一句话。他建立的名为 “南开PO-LICE”的个人微博,结合时事展开教育宣传,内容涵盖案件提醒、为民排忧解难等。

2012年12月15日,李浩获悉有不法人员利用次日某专业考试正在进行网络诈骗,当即在微博上发布紧急提醒:现在网上有坏人打着 “出售考试重点”的幌子骗同学们的钱,称打过去钱就给考试范围,同学们千万千万不要相信啊,钱打过去就找不到对方啦……看到的迅速转告考生同学,莫上当!”

这条微博一经发出,立即被网友转发和评论。此外,李浩还用新鲜的真实案例,把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醒市民加强防范。

2012年1月4日,他在微博发布:昨日下午3时许海光寺家乐福对面,1男2女3名不法人员相互掩护偷手机,被警方当场抓获。提示节前留意个人财物,加强防范,别给小偷可乘之机……”

微语录2:“提醒父老乡亲,选择妥当的方式表达爱国情怀”

在宣传方向上,李浩不单单把重点集中在提醒市民防范意识上,同时还利用微博加强舆论导向、警示犯罪分子。

2012年9月初,多个城市发生涉日打砸抢事件。在天津也有人预谋煽动群众打砸日资企业和日系车辆。

9月15日17时,李浩发布警示微博,立即在网络上引起轰动,被直接转发2274次,评论970余条, “粉丝”激增1000余人,绝大部分网友评论都表达了对警方工作的支持和拥戴,并且连续有网友向李浩提供部分社会闲杂人员策划游行的信息线索。

正如李浩在随后发布的微博所言:一条微博如一石击水,泛层层波。几百条评论让我内心激动不已。都说警察的活儿越来越不好干,可看到有那么多网友支持,还有什么不好干呢?

同年11月,天津市发生飞针伤人案,在案件侦破过程中,众多网民发表攻击警方的言论。李浩利用微博评论阻击传言的源头,抨击谩骂诋毁言论,赢得众多网民的理解和支持。

微语录3:“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这是深圳网友“laiciyi”给李浩的留言。该网友的苹果手机在深圳被偷,她通过手机自带远程程序查到手机新主人在天津。求助无门的情况下,她在微博上频频发言,指责当地公安机关并殃及天津警方。微博上一句怨言可能很快被大量转载传播,可能严重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抱着对这名网友的同情和理解,李浩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件事管到底。

接连几天,他几乎每晚都抽出时间与 “laiciyi”交流,向她讲解办案属地管辖方面的常识,缓解她对公安机关的不满情绪,逐渐赢得她对警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经多次努力尝试,李浩与深圳警方取得联系,并陪同办案民警在天津开展追赃工作。

得知手机已被收缴即将回到自己手中时, “laiciyi”在微博上,用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表达对李浩的谢意。

微语录4:“不再板着脸,肯定受欢迎”

这就是李浩总结的成功经验。除了涉及公安工作的内容,他的微博还涉及个人生活,随笔、体会、札记等记录民警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网友可以通过微博近距离观察民警生活。在平等的氛围中与 “粉丝”讨论是非与曲直,接受 “拍砖”与 “灌水”,共享快乐与悲伤,这些都让李浩乐在其中。因为这份真实和真诚,不少网民成了他的 “铁杆粉丝”。

2012年7月4日傍晚,网友“王小青的碎碎念”发布微博,称其在南开区二纬路地铁站发现小偷,同时还抓拍了照片。李浩迅速向该区域巡警通报警情,执勤民警第一时间在案发地附近抓获犯罪嫌疑人。审理过程中,嫌疑人拒不交代。李浩闻讯立即下载了该嫌疑人作案时的照片传给办案民警。确凿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不得不交代了整个犯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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