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细节作案者李浩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2.12.01
【版次】第A13版(天下新闻)
【入库时间】20130310
【全文】
事件细节
作案者
李浩,1977年2月出生,河南南阳新野人。中共党员,专科学历。几年前从消防部队转业分配安置在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
家庭情况
已婚,与其妻育有一子,年仅1岁。其妻为无业人员,较李浩年轻10岁。
案发地点
洛阳西工区凯旋路附近一小区的地下室
作案动机
从互联网上看到淫秽视频表演能赚钱
作案手段
以“包夜外出”为名,分别从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KTV诱骗了6名女子,带到事先挖好的地窖中,长期囚禁性侵
囚禁时间
最长的有两年之久,最短的也有3个多月
获救者情况
被救4女中3人为洛阳本地人,1人为河南新乡人。最小的只有16岁,最大的24岁
事件回顾:男子挖地窖囚禁6女子为性奴
李浩,南阳新野人,案发前系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一中队工人。2011年9月媒体接一女子举报电话揭露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瞒着妻子秘密在外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地窖并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
事件随后成为舆论热点,当地通报:经公安机关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浩两年前从互联网上看到淫秽视频表演能赚钱,事先在西工某小区自行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洞,先后将6名女青年骗至地下室关进洞内,强迫女青年进行网络色情表演。其间,李浩多次对女青年实施强奸并组织女青年外出卖淫,为其牟取钱财。其中两名女青年由于不听李浩的话,分别被杀害和折磨致死,并埋尸洞内。
随后,洛阳警方对性奴案事件作出处理,四名警官停职,公安局长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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