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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变创新谋发展 ——访常州市中级法院院长姜洪鲁

作者: 出版日期:2011.05.17 点击数:0

【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出版日期】2011.05.17

【版次】第A07版(法学研究)

【入库时间】20110725

【全文】

□本报记者 戴丽娟 本报特约记者 陈志强

编者按

近年来,常州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探索转型发展的思路,在资源配置上打破传统,在程序选择上求变创新,全面构建“便利、有效、低成本”的司法救济渠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经验在全省推广;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司法改革,在全省率先推出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试点,领先全省推出单向退出机制,努力为科学发展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日前,本报记者专访了常州市中级法院院长姜洪鲁。

记者:据了解,这几年常州中院在服务大局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常州市委书记范燕青充分肯定法院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做法。您能谈谈这方面的情况吗?

姜洪鲁:2008年初,我到常州工作时,就提出了“能动、依法、保重点”的服务大局理念。能动的前提是要依法,依法的前提下确保工作的重点。在保重点方面我们把握得很准,反应速度也很快。如国际金融危机时,我们注意到它对实体产业的影响,将企业老板弃企逃债的信息报市委市政府,并及时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在常州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进程中,我们注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全省率先推出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试点。

今年围绕常州“一核八园”建设,我们专门上门服务,与8个园区分别签订了上门司法服务的协议,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司法保护。鉴于企业法律风险意识淡薄,我们还专门组织人员自行编写法律读本,赠送给企业,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针对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拆迁矛盾较大这一现状,我们调整审判思路,严格执法程序,制订了全市《规范拆迁意见》,妥善处理好涉及城市拆迁、农村征地案件,同时支持常州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建设,特别是确保了省运会前的市政工程建设,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方面,我们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着眼长远,全面分析研判当前社会发展形势,提交了《关于当前常州社会涉诉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报告》。该报告综合分析了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和劳资纠纷、土地承包等类型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主要特点和成因,并在司法层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被常州市委书记范燕青誉为“近几年看到的最好的调查报告”,省高院院长公丕祥也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认真学习借鉴”。

记者: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2009年到江苏视察时,对常州法院积极构建“便利、有效、低成本”司法救济渠道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常州法院找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便利、有效、低成本”的司法救济渠道已成为常州法院近年来工作的一大特色和亮点。

(下转C版) 

(上接第1版)

姜洪鲁:司法为民,关键要以人为本。因此,我们贯彻落实尊重当事人,体恤老百姓理念,能够给当事人提供方便的,尽最大可能予以满足。常州中院构建“便利、有效、低成本”的司法救济渠道,也是顺应了老百姓的新需求、新期待。在便利性上,我们着眼于窗口建设,继新北区法院在全省首家推出诉讼服务中心后,又在全市全面推广“新北样本”,方便老百姓。今年还要提档升级,打造法院的“门诊大楼”。同时,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在老百姓家门口解决纠纷。司法的有效性很重要,老百姓就是要通过司法来最终解决矛盾,包括我们的判决能不能履行,执行能不能到位,事情能不能解决,这都是有效性问题。去年,我们出台了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意见,建立健全了立案、审判、执行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所谓低成本,就是降低诉讼成本,包括当事人的人力、物力、财力,也包括法院提供的公共资源。如我们开通了整个常州区域的远程办案信息系统,在全省率先实行远程开庭,无论是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都可以网上立案、网上调解。最近,我们还专门与常州两个监狱开通了网上减刑减刑假释、网上开庭开庭听证。另外,在强调诉前调解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审判效率,以达到“低成本”的目的。

记者:常州是全省诉讼服务中心的发源地。您刚才也提到了今年要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法院的“门诊大楼”,怎么打造?您能具体谈一下吗?

姜洪鲁:我们知道,老百姓到医院看病,小毛病在门诊就可以解决了,有了大毛病才住院治疗。同样道理,比较简单的纠纷,诉讼服务中心就可以把它处理完,这样既方便群众,又有效解决问题。基于这种考虑,我们才决定全面打造法院的“门诊大楼”,使原来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更加强大,在“便利”的基础上增加了“服务”和“解纷”功能。在法院资源配置上,我们在诉讼服务中心增加了审判人员的比例,加大了审判力度。原来的模式,当事人打一个官司要经过几个法官,现在在诉服中心,就是一个法官负责到底,这也是老百姓的意愿和需求,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司法为民。

目前,常州两级法院的“门诊大楼”建设正在强力推进中,武进法院专门建了一个诉讼服务中心,正在装修,将近4000多平方米;溧阳法院把原来租出去的房子收回来,打造诉讼服务中心;钟楼法院把原来有500多平方米的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用房扩大到200多平方米;金坛法院已经党委、政府的批准,再建一座诉讼服务中心大楼,也将近4000平方米。全面体现了常州法院在司法为民方面的一个基本思想、工作思路以及发展模式。

记者:做好法院工作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近年来常州法院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在全省首家推出单向退出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姜洪鲁: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迫切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近年来,常州中院党组对队伍建设十分重视,提出了“廉洁、能力、高品质”的要求。在司法廉洁方面,我们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单向退出机制,据统计,全市法院共有40余名干警需要实行单向退出,占全体干警人数的3%。截至2010年底,全市法院已有18人单向退出到位。“单向退出机制”的推出,充分反映了中院党组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决心。实行这项制度的目的,就是在法官和律师之间划出“隔离带”,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提升法院公信力。这一举措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第二个就是能力,2008年时我们就要求法官要着力提高7种能力,即服务大局的能力、满足人们群众司法需求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稳定的能力、把握法律精髓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和创新机制的能力,至今这七种能力仍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所谓高品质,就是法官的良好形象、较高的公共道德水准以及其所应当交往的平台,如与什么人接触、和什么人联系等。常州是书香常州,文化底蕴深厚,因此,我们要发扬常州的传统,提倡大家多读书、读好书;远离酒桌、牌桌,亲近书桌、课桌。

记者:衷心祝愿常州法院取得更大成绩,谱写更多精彩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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