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维翰与《黑水先民传》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6.04
【版次】第07版 (理论周刊·时空)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在近代以来的黑龙江史志文献中,黄维翰的《黑水先民传》是很独特的一部著作。此书共收录黑龙江省自汉魏至清末近1700年间的历史人物451位。其作者黄维翰曾供职黑龙江,撰述此书除了本身的学养条件外,也与他对祖国和黑龙江地方的热爱分不开。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黄维翰出任呼兰府知府。作为一个关心时弊的学者,他通过对社会的观察和体验,探寻救国之策。在多年对黑龙江地方史的研究中,他不仅对于黑龙江地区的史事、人物多加关注,也对各民族的源流和兴衰变化,各民族(以及部族)之间的关系,历代民族政策、管辖体制乃至地方的开发建设等问题加以研究,并逐渐形成自己的见解。
《黑水先民传》体例严谨,与一般方志人物传相比确有独到之处。黄维翰在“自叙”中申明两点,“不以弃地者弃人”和“不以籍其人而讳其所自出”,显示出《黑水先民传》在体例上与一般方志人物传的不同,即根据黑龙江地方历史而在传主收录范围、族姓追溯等方面有其鲜明特点,由此可以看出黄维翰独到的史学见解及深沉的爱国主义思想。
“不以弃地者弃人”中所说的“弃地”,是指1858年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的《瑷珲条约》及1860年签订的《中俄北京条约》,侵占了我国黑龙江以北的大片领土,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沙俄又侵占了“江东六十四屯”。为了记载上述这些已划入“异域”的土地上的历史,记述其杰出人物,黄维翰才在体例上进行了创新。
“不以籍其人而讳其所自出”,所谓“籍其人”,是指将其人定为黑龙江籍的。不“讳其所自出”,是说对其籍贯族姓来源仍要加以记述。黄维翰强调此点是针对黑龙江原为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历史情况,表明他对族姓源流的重视。黄维翰熟悉黑龙江古代历史,对于隋唐以来的契丹、蒙古、女真等族的源流演变多加留意,意在提示世人,记述少数民族族姓源流是为了便于后人考察研究,而不要淹没这部分史实。
黄维翰在各族的分布情况、地理位置以及历史地名的演变方面,均下了许多功夫。按照其考证出的黑龙江地域范围,黄维翰将正史(或其他史籍)的有关纪传进行地名考释,知其地所属,进而考求可以入传之人,然后证实今属何地何族。知其人属于当地少数民族后,进而探求其事迹进行充实。对于当地少数民族人物,黄维翰往??要采访其子孙后代,详询其氏族,将口碑资料与档案及文献记载相互验证。正如其同代文人魏元旷所说,黄维翰在撰著此书时,“凡旧籍未详尽及书载失实者,复遍询龙江誓旧,直笔纪事,褒贬无私”。
关于人物传主的确定,则与黑龙江地方史的研究息息相关。在当时的地方史研究基础上,黄维翰又作了很多开拓。例如肃慎历史悠久,为东北最古的方国之一,但缺乏人物方面的记载。黄维翰通过研读《晋书·肃慎传》,释出“褥鸡”一人,并据此为之立传。收载了肃慎人物后,黄维翰又将勿吉使臣乙力支、室韦使臣张焉豆伐等人列为此书的传主,都不因事迹记载过简而遗漏。在收载辽代人物时,黄维翰既注意了大黄室韦、敌烈、乌古等部人物,也注意了五国部以及与女真完颜部对抗的一些部族人物。在收载元代人物时,黄维翰着意表现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草原的历史及分封在黑龙江地域的诸王的历史,传主既有札木合等人,也有成吉思汗之弟合撒儿、帖木格及哈赤温之子阿勒赤歹等杰出人物。在收载明代人物时,黄维翰既注意到了北元残余势力的代表人物、奴儿干都司卫所的少数民族人物,还注意到了迁徙来黑龙江的奎蒙克塔斯哈喇,以及叛后金的博木博果尔等人。清代,黄维翰收载了300多位人物,除涉及到许多平定叛乱、维护祖国统一的战争和镇压农民以及少数民族起义的战争外,他还着意记述各族有贡献的杰出人物,如维护祖国统一的巴尔达奇,以屯田呼兰著称的卓尔海,为民请命除弊的奇三,与沙俄进行外交斗争的爱绅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