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黄松有很黄很贪?-初步认定罪名只一个:受贿黄是建国后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1.04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本报综合消息 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系统因涉嫌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黄松有(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一案终于进入司法程序,近期将由检方移交法院接受审判。黄松有涉案事实现已基本查清,初步认定涉嫌罪名只有一个受贿罪,涉案金额估计高达400万元。 截止到2009年10月双规程序完结时,尚未确定黄松有案跟黄光裕案有什么样的关联。该案有望于2010年全国“两会”前进入审判程序。 黄松有是建国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级别最高的第一个大法官(国家二级大法官)。关于黄松有落马原因,有媒体曾经称其主要涉及三大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不过,经审查,初步认定黄涉嫌罪名只有一个——— 受贿。 受黄松有案牵连,最高法院有4名处级以上法官“涉案”。其中一名被“双规”,另外3人在等候组织处理。最早受黄松有“牵连”的是最高法院立案庭审判员李军。2009年9月中旬,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军有期徒刑 3年,缓刑3年,法院认定的受贿数额是10万元。受黄松有案牵连的另外3人身份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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