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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黄松有受贿案“两会”前开审■黄是建国后被查处的级别最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1.04 点击数:0

【报纸名称】:衡阳晚报

【出版日期】2010.01.04

【版次】第A10版:版面十

【入库时间】20120420

【全文】

↓杨贤才 广东揭阳人,曾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2007年9月离任后,任广东省高院副巡视员及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松有 1957年生,广东汕头人,法学博士。1997年3月起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政法委副书记。1999年6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庭庭长。2002年12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兼任全国青联常委、中央国

■据《羊城晚报》

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系统因涉嫌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黄松有(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一案终于进入司法程序,近期将由检方移交法院接受审判。黄松有涉案事实现已基本查清,初步认定涉嫌罪名只有一个受贿罪,涉案金额估计高达400万元左右。截止到2009年10月双规程序完结时,尚未确定黄松有案跟黄光裕案有什么样的关联。该案有望于2010年全国“两会”前进入审判程序。

受黄松有案牵连,最高法院有4名处级以上法官“涉案”。其中一名被“双规”,另外3人在等候组织处理。最早受黄松有“牵连”的是最高法院立案庭审判员李军。2009年9月中旬,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军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法院认定的受贿数额是10万元。

受黄松有案牵连的另外3人身份尚不清楚。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9年6月27日的一份有关最高法院的人事任免中显示,被免职的人除了李军外,还有另外三人,这四人分别任职最高法院的审判员职务。

学者型法官难逃钱色欲望

现年52岁的黄松有曾被认为是年轻有为的学者型法官。黄松有在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任兼职教授。在《法学研究》、《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并多次获奖。个人专著有《中国现代民事审判权论》、《经济审判实用全书》、《人间正道》等。

一位曾在最高院任职的人士透露,他和黄松有于1995年到1997年在国家法官学院学习期间成为同窗,黄那时还是广东高院经济庭副庭长,不到两年就调任最高院,升迁速度之快并不多见,“黄的业务能力还是很过硬的,工作也比较有创新。”据悉,《物权法》尚未通过之时,黄松有主编过一本物权法专著。此书全国发行几十万册,甚至一度成为法官断案的依据。

黄被抓之后,同窗聚会时多次谈论到黄案。饭桌上同窗们说,黄不但对权力有强烈欲望,同时对于钱色也有极强的欲望,“对于未成年少女有特殊兴趣”。

全国法院掀反腐风暴

黄松有案发后,在法院系统内外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和震动,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遭到前所未有的质疑。

近年来,除了最高院外,重庆、海南、广东、云南、辽宁等10个高级法院,以及一批中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先后被处以极刑或重刑,足见司法领域腐败问题的严重性。2009年前8个月,全国各级法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数比2008年同期增长51%。

一位在执行庭工作的法官说:“以前本来接受律师请吃就很少,2008年一系列廉政措施出台后,现在连同学聚会都不敢去,因为同学中很多都是做律师的。”

“第一烂尾楼”案扯出两大贪官

黄松有的落马与当年“广州第一烂尾楼”中诚广场案有关。

2002年7月,广东省高院指定广州市中院负责解决围绕中诚广场的债务纠纷。两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在竞拍中胜出,联手以9.24亿元人民币的超低价收购了中诚广场。金贸公司随后将中诚广场转手卖出,售价高达13亿多元,净赚4亿多元。

据广东司法人士透露,彼时,黄松有已经任职最高人民法院3年有余。被怀疑与其潮汕同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共同牵涉此贪污舞弊案(杨已在黄之前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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