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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腐败已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作者: 出版日期:2009.03.09 点击数:0

【报纸名称】:山西晚报

【出版日期】2009.03.09

【版次】第03(速 读)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天天讲公平、讲正义的法院,最高法院的副院长(黄松有)出了这样的事,令最高法院也‘颜面扫地’。我给法官讲课讲了近20年,司法腐败,多少年来我不想谈这个话题,怕伤害我们的法官同志”。7日下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著名民法学家梁彗星在接受采访时说,“但是现在到了这样恶劣的地步,令我非常震惊,我这个搞了30年法学研究的人都感觉受到了侮辱,我忍不住,不得不说”。 今年65岁的梁慧星是新晋全国人大代表。戴着“酒瓶底子”眼镜的他,7日坐在讨论会上显得有些落寞。参加完代表团的讨论会后,他独自一人来到一楼大堂。他面无表情地对身边的媒体说,“我不回答媒体的任何提问”。但记者一句“司法腐败的问题”,让他停下了脚步——“下午三点来吧”。

我都感到受了侮辱

记者(简称“记”):上午我问到司法腐败问题时,你就停下了脚步。 梁彗星(简称“梁”):我是不准备回答媒体的任何提问的,我觉得没什么好谈的。但你突然问我司法腐败这个话题,我还真忍不住要谈谈。 记:为什么现在又想说了? 梁:从前不想谈,是我不想伤害我们的法官同志。我对法院,对法官队伍都有深厚的感情。但是我现在想说,是因为司法腐败已经到了令人不能容忍的地步。我都感到受了侮辱,是我的耻辱,也是中国司法界、法学界、法学教育界的耻辱。 记:你是指黄松有? 梁:是啊是啊。现在我们的法学教育培养出来的队伍却是这个样子。你看现在这些贪赃枉法的,大多都是法学科班出身,本科,研究生,像黄松有还是博士,博士生导师,法学研究会的副会长,民法、刑诉法研究会的人啊。你说这是不是法学教育界的耻辱?这个事情出来后,我也在反省,是不是我们从前的法学教育界,没有对学生进行人格、品德、道德、忠于法律的教育?事件发生前黄松有还被称为最优秀的法学人才,但却出了这样恶劣的丑行。

法学教育界在官员面前卑躬屈膝

记:你说法学教育界也要反思? 梁:是的。本身太低了。在官员面前卑躬屈膝,把资格送给他们,把硕士帽、博士帽戴到他们头上,没有想过这样是否值得,他们是否忠于法律。有些学校以招了多少省部级的官员为荣、为资本。这样做真正伤害了的是教育的自尊。吹嘘官员们写的文章,哪怕是不好的文章。黄松有被人大撤职后还获了法学奖。这是怎么回事啊?有法官问我你觉得他的文章真的能获奖吗?我确实难以理解。这个事后,我自己常常反省。法学不是别的专业,它是一个开口闭口讲正义、讲平等、讲自由的职业。 记:你之前好像已经就官员学位的问题写过东西? 梁:是的,我曾经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建议过,司局长以上读的博士要备案。还有一些法学院还在开司局长博士班,我现在想这样的班是不是应该明令停办? 记:为什么? 梁:司局长的职责不可能让他花三年时间来攻读学位。我从前建议,比如在司局长答辩时进行随机旁听或者抽查一下,组织几个专家来看看。现在看来这样滥办班结出恶果。学术界也有责任。黄松有给最高院带来的负面影响一定要肃清。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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