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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受贿四百万 可能近期进入审判程序,传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1.04 点击数:0

【报纸名称】:半岛都市报

【出版日期】2010.01.04

【版次】第A26版

【入库时间】20110725

【全文】

记者日前获悉,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长达一年之久的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长黄松有一案,可能于近期由检方移交法院进入审判程序。黄松有是新中国成立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查处级别最高的第一个大法官(国家二级大法官),其案发在法院系统内外震荡巨大。

>>>被指“性贪”传其对少女特别有兴趣

黄松有于2008年10月15日起受中纪委审查。案件已于2009年10月移交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至此进入司法程序。据知情人士透露 ,目前,涉案事实已基本查清,审查工作进入尾声,如果不出意外,该案有望于今年全国“两会”前进入审判程序。

关于黄“落马”的原因,有媒体称主要涉及三大问题: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也有报道称,黄松有“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有兴趣”,更有司法界人士称其为“性贪”。但经过审查,目前初步认定的其涉嫌罪名只有一个——受贿,涉案金额在400万元左右。

据悉,最高法尚有4名处级以上法官牵涉黄案,其中一人被“双规”,另外3人在等候组织处理。而最早受“牵连”的是最高法立案庭审判员李军。去年9月中旬,李军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法院认定的受贿数额是10万元。

>>>离奇拍卖买家一倒手轻松赚4亿

黄松有担任最高法副院长期间分管执行工作。据广东司法人士透露,黄松有被怀疑与其潮汕同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的贪污舞弊案有关。2008年,杨贤才在黄被“双规”之前遭查处,据悉是因广州中诚广场执行案。

位于广州天河北路的中诚广场总建筑面积达23万平方米,曾一度卖出3万港元/平方米的天价,后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被广东高院执行拍卖 。2002年7月,广东高院指定广州中院负责解决围绕中诚广场的债务纠纷。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在竞拍中出人意料胜出,联手以9.24亿元人民币的超低价收购了中诚广场。

据悉,金贸公司随后将中诚广场转手卖出,售价高达13亿多元,净赚4亿多元。消息人士称,杨贤才从中收取了巨额贿赂,而杨在拍卖案期间受到了黄松有的指示。

>>>人生履历45岁任最高法院副院长

1957年,黄松有出生在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兰苑村的一座旧祠堂里。黄松有的父亲虽是个典型的贫苦农民,意识却相当“超前”——尽管家境贫寒,仍坚决支持孩子们读书考学。

1982年,黄松有从西南政法毕业,进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1997年,黄松有调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999年,凭借在广东的成就,黄松有离开妻儿来到北京,走进最高人民法院的大门,并于2002年12月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

“转战”北京的黄松有,曾因在全国力推执行威慑机制而受到媒体的追捧。在被“双规”之前,黄松有堪称一位出色的“学者型”官员。

据《成都日报》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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