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历史名人>报纸>  黄松有在广西广东检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等五项活动落实情况

黄松有在广西广东检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等五项活动落实情况

作者:文轩 出版日期:2006.08.21 点击数:0

【作者】 文轩

【报纸名称】:人民法院报

【关键词】 司法行为 黄松 广西 广东 指导工作 南宁市 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陪审员制度 法治理念 全国人大常委会 

【出版日期】2006.08.21

【版次】

【入库时间】20100601

【全文】

本报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部署,8月7日至18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率工作组在广西和广东检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等五项活动落实情况。$$黄松有充分肯定了广西广东两省(区)三级法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人民法庭工作、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落实情况等五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针对五项工作落实中个别薄弱环节和完善落实制度、建立成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在广西期间,黄松有听取了广西高院、南宁中院、南宁市江南区法院、柳州中院、柳州市鱼峰区法院、桂林中院、阳朔县法院的工作汇报,并到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吴圩法庭检查指导工作;在广东期间,黄松有听取了广东高院、广州中院、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中山中院、中山市法院、深圳中院、深圳市龙岗区法院的工作汇报,并到中山法院小揽法庭、龙岗法院坪地法庭检查指导工作。

3 0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