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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副院长黄松有丢职 成为目前大陆涉贪的最高级别法官

作者: 出版日期:2008.10.29 点击数:0

【报纸名称】:侨报

【出版日期】2008.10.29

【版次】B01

【入库时间】20110825

【全文】

【本报讯】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被免职的最高级别的司法官员。官方未披露其被免职的原因。

疑与广东高院官员贪污案有关

中新社29日报道,黄松有被怀疑涉及其潮汕同乡、昔日同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的贪污舞弊案,涉案金额高达4亿元(人民币,下同)。

消息称,杨贤才在担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期间,曾涉及2005年中国最大的烂尾楼之一的“中诚广场”执行拍卖案,北京一家公司当时以9.24亿元的价格独家购得,转手便卖给第三方,售价高达13亿多元,中间价差为4亿多元。

杨贤才被怀疑在执行拍卖中涉及贪污舞弊,于今年6月28日案发被中纪委“双规”。

而有消息人士称,杨贤才在办拍卖案期间,收到了黄松有的指示。黄松有在该拍卖案中受贿金额非常惊人。

涉三大问题

济南《齐鲁晚报》报道,黄松有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是在10月9日,当天,他在广西南宁宴请出席研讨会的东盟各国司法界代表。

6天后,他在北京被中纪委带走调查,随后被中纪委“双规”。

《重庆晚报》29日报道,知情人士透露,黄松有涉及三大问题,即以权谋私、严重经济问题和生活腐化。

司法界人士称,黄松有是1949年以来,中国司法系统中被中纪委采取措施的最高官员。

业内人士多指其 “性贪”

成都《天府早报》的报道称,今年51岁的黄松有是广东汕头人,历任广东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湛江市中级法院院长、最高法院民事庭庭长等职务。2002年12月升任最高法院副院长。

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黄松有是“学者型”法官,著述颇丰,但业内人士多指其“性贪”、“伸手过长”,其此番涉案并不令人感到意外。 

■相关链接

粤北首富行贿 

丢了人大代表资格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的表决中,广东省韶关市宜达燃料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思宜和四川妙达饴美厨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冰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根据这一报告,朱思宜被免职因涉嫌行贿犯罪,而谢冰则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今年51岁的朱思宜从一名挖煤工人一步一步成长为煤业大亨,是公认的“粤北首富”。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局长阚珂28日下午证实,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志刚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已接受他的辞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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