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历史名人>报纸>  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黄松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黄松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作者: 出版日期:2008.10.29 点击数:0

【报纸名称】:湛江晚报

【出版日期】2008.10.29

【版次】第8版 (中国)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新中国成立以来被免职的最高级别的司法官员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已被“双规” 本报综合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根据记者从多方确认的消息,黄松有涉嫌经济问题,于本月15日上午在北京被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带走问话,中纪委随后即对其进行了“双规”。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被免职的最高级别的司法官员。 协助调查杨贤才案 一去不归 消息人士称,今年10月15日,黄松有在法院上班期间被中纪委人员带走,之后就一直没有回家。黄松有的亲友对此回应称,黄松有此去是协助中纪委调查杨贤才案。杨贤才在担任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期间,曾涉及2005年全国最大的烂尾楼之一的中诚广场执行拍卖案。而据消息透露,杨贤才在办拍卖案期间,曾收到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 杨贤才被怀疑在执行拍卖中涉及贪污舞弊,于今年6月28日被中纪委“双规”。广东司法界人士表示,杨贤才仅为副厅级官员,按其级别不足以惊动中纪委,案件可能涉及更高级官员。 据北京消息透露,黄松有被怀疑涉及其潮汕同乡、广东省高级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的贪污舞弊案,涉案金额3亿多元人民币。 此前媒体报道,杨贤才在担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期间,曾涉及中诚广场执行拍卖案,北京一家公司当时以9.24亿元的价格独家购得中诚广场,转手便卖给第三方,售价高达13亿多元,中间价差为3亿多元。 而在杨贤才出事不久,他的老乡兼老友广东省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卓伦也被有关部门带走,配合调查杨贤才一案。陈卓伦被业内称为“广东最牛律师”,在他的带领下,广东省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发展成为全广东最大的律师事务所,拥有律师近200名。 陈卓伦本人也担任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 据悉,今年7月23日,陈卓伦在北京办事被中纪委带走。当时的口头说法是协助调查杨贤才案。陈卓伦是广东饶平人,和同是潮汕人的杨贤才关系不错。也因为两人的这层关系,律师界对此事颇为关注。 9月底曾回老家视察 在杨贤才、陈卓伦被中纪委协助调查之后,黄松有卷入案件的传言盛起时,黄9月27日还回广东汕头老家进行了视察。 链接 曾任湛江市中院院长 今年51岁的黄松有是广东汕头人,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大学毕业后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法官)、经济庭副庭长、刑事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1997年3月调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999年6月调任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庭庭长。2002年12月升任最高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主管民事案子以及执行事务。

3 0
相关文章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