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一审被控受贿贪污510万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1.15
【版次】第A9版 (国内新闻)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新华社电 14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受贿、贪污案。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利用其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在有关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五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390余万元。此外,黄松有还于1997年利用担任广东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308万元,其个人分得120万元。应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黄松有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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