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性贪”黄松有被判无期徒刑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1.20
【版次】第18(中国新闻)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松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松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系统因涉嫌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黄松有学术造诣很高,著述颇丰。在很多人眼里,黄松有可谓是司法系统的精英。 但黄松有没有好好珍惜,大肆受贿、贪污,包养情妇、生活腐化不堪,司法界人士称其为“性贪”,而且更令人咋舌的是居然对未成年少女有特殊的兴趣,其生活作风问题由此可见一斑。
◆庭审现场 亲属:提前半小时进法庭
虽然公开宣判的时间被定在上午9点,但是包括黄松有的亲属和律师在内的相关人员全部被法院通知要在上午8点30分前进入法院。有当地法院消息灵通人士指出,此举是为了避免相关人员与早早就守候在现场的媒体记者有过多的接触时间。
黄松有:是否上诉需要商量
上午9点,法庭开始宣判,头发已经花白许多的黄松有被值勤法警带入法庭。 一进入法庭,黄松有就不停地回头往旁听席上看,而在旁听席上黄的亲属只能小幅度地挥手示意。 黄松有听到宣判时身体微微一震,但是幅度并不大。其他表现一如既往,没有丝毫的慌乱或情绪激动。对于法官询问他是否上诉,他表示要和自己的辩护人商量后再做出决定。 整个宣判过程用时不到半小时就宣告结束。
法院:知法犯法从重判决
对于辩护人和黄松有家属一直认为量刑过重的质疑,负责该案件的审判人员做出这样的解释:虽然黄松有在被调查后,有主动交代犯罪问题、积极退赃等法定从轻情节,但是因为他是国家二级大法官,属于知法犯法,因此必须从重。
律师:保持低调“无可奉告”
对于给昔日的同窗辩护究竟是什么心情,西南政法大学的教授龙宗智龙律师始终保持沉默。 此案另外一辩护律师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程更是面对所有媒体采访都一言不发,最多只说出“无可奉告”这四个字。
◆专家说法 黄松有为何未被判死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教授莫开勤表示,依据《刑法》第383条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黄松有受贿390万元,贪污12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早在一审结束后,曾经有人预言,黄松有很有可能被判死刑。 莫开勤教授认为,根据《刑法》,涉案510万元,无论是判处无期还是死刑都在情理之中。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不单是考虑数额和影响恶劣程度,还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还有一些比黄松有贪得更多的人,也有没被执行死刑的,如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受贿近2亿元,判了死缓,就是综合各种因素来考虑的。
综合新华社、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