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罪名:受贿高达400万近期或进入审判程序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1.03
【版次】第011版(中国·综合)
【入库时间】20111230
【全文】
经过审查,初步认定涉嫌罪名只有一个受贿罪,涉案金额估计高达400万元左右。截止到2009年10月双规程序完结时,尚未确定黄松有案跟黄光裕案有什么样的关联。
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系统因涉嫌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黄松有一案终于进入司法程序。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长达一年之久的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长黄松有一案,可能于近期将由检方移交法院进入审判程序。
黄松有是建国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级别最高的第一个大法官(国家二级大法官),事发之后,在法院系统内外震荡巨大。
据知情人士透露,经过专案组缜密侦查,黄松有涉案事实已基本查清,目前审查工作已经进入尾声,如果不出意外,该案有望于2010年全国“两会”前进入审判程序。
2008年10月15日,黄松有被中纪委立案审查,并被采取“双规”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同年10月28日免去了黄松有最高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黄松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关于黄松有落马的原因,有媒体称其主要涉及三大问题。黄松有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等罪名。
现年52岁的黄松有,是广东汕头人,1982年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法官)、经济庭副庭长、刑事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1997年3月调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999年6月调任最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庭庭长。2002年12月升任最高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