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案在廊坊开审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1.15
【版次】第18版(国内·焦点)
【入库时间】20110520
【全文】
本报综合消息 昨日上午8点30分,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河北省廊坊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黄松有于2008年10月15日起受中纪委审查。2008年10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决定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松有,1957年12月出生,汉族,广东汕头人,法学博士。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后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庭副庭长、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7年3月起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政法委副书记。1999年6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庭庭长。2002年12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 2008年10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决定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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