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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薪一年 40位民工温暖过春节 黄松 本报记者 周渔

作者: 出版日期:2011.01.17 点击数:0

【报纸名称】:眉山日报

【出版日期】2011.01.17

【版次】第04版:社会关注

【入库时间】20110501

【全文】

昨(16)日,记者从洪雅法院柳江法庭获悉,1月12日,在经过柳江法庭法官一年多的艰辛努力后,终于成功和解执行终结了40位农民工的欠薪案件。至此,遍布省内几个地市的农民工,在春节前终于拿到了公司拖欠一年多的工资,公司也通过变卖后重新恢复生机。

据介绍,某塑业公司位于柳江法庭的辖区范围内,因经营不善,拖欠工人工资和工伤赔偿金20多万元。2009年国庆节刚过,便陆续有宜宾、内江等地的民工来到法庭,咨询如何能拿到公司拖欠的两个月工资,并强烈要求法庭按法律程序帮助讨薪。

法庭负责接待的同志了解到,该塑业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老板外债收不回,公司又停产,无法支付工人6、7月份的工资,最后打电话老板也不接听。工人们找不到老板的下落便向当地政府求助,由于无法找到老板,当地政府也无能为力,便指导民工们到劳动保障部门寻求法律支持。但民工们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和工资报表,也无法提供老板的下落,劳动保障部门也无法解决,于是民工们才走进了法庭,请求法官们帮助。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必须经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仲裁后才能进入诉讼程序。法官们犯难了,民工们无任何证据证明该塑业公司拖欠工资及工资数额,如果受理则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不受理,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并且因为牵涉面较广,这也将导致社会的不稳定。经过研究,法庭决定暂不作立案处理,而是让民工们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提供自己造的工资表,由法庭通过另一件涉及该塑业公司工伤案件的处理,来促成公司老板露面并妥善解决民工工资问题。

法庭在和当地政府共同研究后,几经努力,终于联系到公司老板并在电话上进行了沟通,老板表示在处理工伤案件时一并和工人们达成付薪协议。随后,法官们又驱车到成都找到公司会计,拿到了工人们的工资报表。2010年春节前工人代表们终于和公司老板达成协议,由公司在2010年4月中旬前按工资报表上的金额支付民工们的工资,如果届时公司仍未生产或者出租、变卖,则由法院通过评估拍卖程序处置公司资产来兑现。

春节一过,得知公司无法恢复生产,也无人愿意租用的情况下,法庭又积极协调,帮助公司联系买家,但直到付款期限届满仍未找到买家。考虑到公司债务较多,如果通过评估拍卖程序来处理会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支出,法官在征得民工们的同意后,继续帮助公司寻找买家。通过不懈努力,终于在2010年12月帮助塑业公司联系到买家,最终双方达成共识:买家直接将民工工资交到法庭,由法庭当面发放给民工。

2011年1月12日,民工们终于在春节前领到了久违的工资。

短评

奔走的背影

周渔

柳江法庭辖5个乡镇人口近十万,辖区共有4个风景旅游区,流动人口多。法庭现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审判员2人,一直面临辖区范围大、案多人少的矛盾。2005年以前法庭每年受理案件在400件左右,法官们加班加点牺牲节假日才能勉强完成工作任务。群众对法庭的工作效率低很不理解,甚至认为法庭拖拉疲沓,辖区党委政府也不满意。

从2008年开始,洪雅法院率先推行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在全市法院推广。最近三年,柳江法庭“大调解”工作成效卓著,受理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年受理案件均在150件左右,干警也有了更多的时间来进行调解化解矛盾。三年来,柳江法庭的案件调解撤诉率均在90%左右,法庭庭长也被眉山市委政法委评为“四率一例”先进个人,洪雅县政府记“三等功”一次,同时被洪雅法院评为调解能手,法庭也被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两次。

从后进变先进,柳江法庭的蜕变之路,也是许多法庭同样经历的蜕变之路。还是那些人,还是那些事,“调”与“不调”大不一样。“大调解”工作带来的成效,实实在在地反映在不同法庭的身上。

我们看到,在为40位民工追讨工资的路上,有法官们坚毅的背影;在春节来临前夕,有拿到工资的40位民工灿烂的笑脸;在“大调解”格局下,有我们更多的法官奔走在学校、企业、山区“定纷止争”的路上。

“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不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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