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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涉嫌贪腐 堕落学者栽在烂尾楼里

作者: 出版日期:2008.12.05 点击数:0

【报纸名称】:临汾日报晚报版

【出版日期】2008.12.05

【版次】第08版(八版)

【入库时间】20110725

【全文】

2008年10月28日,一条引起轰动的新闻从北京传出: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同时,新华网的消息透露,黄松有涉及广东一起金额高达4亿元人民币的经济案,已被中纪委“双规”。

据记者了解,黄松有被免职的消息,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司法系统中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因为他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创造了一个纪录:建国以来司法系统因涉嫌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性贪”高官黄松有最后一次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身份出现在公众视野里,是在10月9日。

当天,他出席在广西南宁举行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地方法官研讨会,会见并宴请了东盟各国的司法界代表。此后,他再未露过面。有媒体报道称,10月15日,“在参加完国务院的一个会议后,黄松有被塞进一辆汽车里带走,他的住地和办公室也在当天下午遭到搜查”。另外,“黄松有分管的高法执行部门,至少有4名高级官员被下令不得离开北京,以协助调查”。

关于黄松有落马的原因,香港《大公报》等媒体报道称,他主要涉及三大问题:以权谋私、严重经济问题和生活腐化。也有报道称,黄松有“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有兴趣”,更有司法界人士称其为“性贪”。不过,目前媒体披露得最多的是,黄松有涉嫌卷入其潮汕同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的贪污舞弊案,该案主要涉及曾被称为“中国第一烂尾楼”―― ―广州“中诚广场”被拍卖一事。

蹊跷拍卖“中诚广场”位于广州市天河北体育西路191号,现已更名为“中石化大厦”。从1997年被扣上“烂尾”帽子起,“中诚广场”便因烂尾时间长、牵涉面广、牵涉资金多、“复活”历程曲折,被称为“中国第一烂尾楼”。

规划设计中的“中诚广场”高51层,分A、B两塔,由香港中诚集团于1992年投资兴建。该工程的造价高达20亿元,但中诚集团的初期投资只有2000万元。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中诚集团资金链断裂,“中诚广场”的工程进度随之时断时续。2001年,被拖欠了数千万元工程款的施工单位宣布停工,“中诚广场”就此成了烂尾楼。

2002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决围绕“中诚广场”的债务纠纷。当时,申报的债权人多达158名,债务总值达人民币15.67亿元、港币1.24亿元、美元0.3亿元。

当年10月,两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 ―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广州骏鹏公司?和北京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金贸公司?如从天降,莫名其妙地在竞拍中胜出,联手以9.24亿元人民币的低价收购了“中诚广场”。

此后不久,广州骏鹏公司的老板范骏业,因涉嫌金融票证犯罪,丧失了购买“中诚广场”的资格。2005年2月5日,北京金贸公司提出的独家收购申请获得许可。

然而,此次拍卖行动结束不久,就有媒体发现了更多的“离奇故事”:北京金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是范骏业。而且,北京金贸公司低价购得“中诚广场”后,很快出手转卖,售价高达13亿多元,净赚了4亿多元。

但是,直到此时,外界也只是感到此次拍卖活动存在诸多蹊跷,没人知道黄松有和杨贤才在其中做了手脚。

黄松有在拍卖“中国第一烂尾楼”过程中得到了多少好处?目前仍不得而知。但有消息人士称,黄松有受贿的数目大概在300万元左右。

堕落学者1957年,黄松有出生在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兰苑村的一座旧祠堂里。

1982年,黄松有从西南政法学院毕业,进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

1999年,凭借在广东的成就,黄松有离开妻儿来到北京,走进最高人民法院的大门。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使他在北京的表现同样出色,并据此于2002年12月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

“转战”北京的黄松有,曾因在全国力推执行威慑机制而受到媒体的追捧。此外,他健谈、开朗的性格以及对法律业务的深入思考,也给很多记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同时,他在工作之余笔耕不辍,发表了数十篇论文和多部专著。

在被“双规”之前,黄松有堪称一位出色的“学者型”官员。正因如此,黄松有落马后,国内司法界发出一片惋惜之声。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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