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终审维持无期徒刑判决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3.18
【版次】第 2版
【入库时间】201209001
【全文】
本报综合消息据法制晚报报道,昨天上午,河北省高级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贪污、受贿案终审宣判。终审维持原判,黄松有被判无期徒刑。
据悉,黄松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法院系统因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对于这一结果,黄松有的辩护律师高子程不愿发表评论。高子程律师表示,对于判决结果,黄松有本人在法庭上并没有表示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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