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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副院长受贿、贪污案续:黄松有提起上诉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1.31 点击数:0

【报纸名称】:江南晚报

【出版日期】2010.01.31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原最高法副院长黄松有因受贿、贪污两重罪日前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1月29日,黄松有正式向河北省高院提起上诉,认为自己未构成贪污。黄松有称,指控提及的120万公款实属拍卖公司的佣金,将其交给拍卖公司下属机构不是贪污行为。此案的上诉状由黄松有的辩护律师龙宗智的助理,前往河北高院递交。 黄松有的辩护律师,一位是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程,他曾代理陈良宇案、李庄案等多起大要案。另一位是黄松有的大学同窗,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现为四川大学法学教授的龙宗智。在上诉中,黄松有坚持开庭时的观点,认为自己不构成贪污罪。记者29日晚联系龙宗智,询问二审是否提交新证据,被告知不方便透露。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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