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因贪腐被查处的最高级别司法官员-被“第一烂尾楼”拉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09.08.22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新华网 位于广州市的“中国第一烂尾楼”居然把身在北京任职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拉下水,贪官寻租权力空间距离之远,腐败手臂之长,令人恐慌和惊叹。那么,“中国第一烂尾楼”究竟是怎么“烂”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呢? 2002年12月,黄松有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这就意味着,全国各地法院的业务工作包括广州,他可以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身份过问、指导。更何况黄松有分管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而广州市这栋“中国第一烂尾楼”,正在他的分管“业务”范围之列。黄松有可以“名正言顺”甚至理直气壮地过问和干预“中国第一烂尾楼”的审判和执行等一系列问题。 在“中诚广场”这座曾因烂尾时间长、牵涉面广、牵涉资金多、“复活”历程曲折,被称为“中国第一烂尾楼”的司法过程中,黄松有让两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如从天降,莫名其妙地在竞拍中胜出,联手以9.24亿元人民币的低价收购了“中诚广场”,并很快出手转卖,售价高达13亿多元,净赚了4亿多元。就这样,一桩龌龊的腐败之事被腐败的公权力“上下结合”掩盖得非常“完美”。黄从中受贿大约300万元。 2008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黄松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因贪腐被查处的最高级别的司法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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