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或两会前受审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1.04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系统因涉嫌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黄松有一案终于进入司法程序。 记者获悉,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长达一年之久的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一案,可能于近期将由检方移交法院进入审判程序。 据知情人士透露,经过专案组缜密侦查,黄松有涉案事实已基本查清,目前审查工作已经进入尾声,如果不出意外,该案有望于2010年全国“两会”前进入审判程序。 最高院4名法官涉案 记者了解到,2009年10月左右,最高法院纪检部门和中纪委共同向黄松有宣布,对黄的双规调查结束,黄松有案被正式移送最高检察院,黄案至此开始进入司法程序。 2008年10月15日,黄松有被中纪委立案审查,并被采取“双规”措施。同年10月28日黄松有被“双开”。 关于黄松有落马的原因,有媒体称其主要涉及三大问题: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等罪名。 据了解,案子在2009年10月份左右移交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初步认定涉嫌罪名只有一个——受贿,涉案数额估计高达400万元左右。 受黄松有案牵连,最高院有4名处级以上法官“涉案”。其中一名被“双规”,另外3人在等候组织处理。 最早受黄松有“牵连”的是最高院立案庭审判员李军。2009年9月中旬,北京东城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军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法院认定的受贿数额是10万元。 虽然受到黄松有案牵连的有4人,目前只有李军一人被判刑,另外3人的身份尚不清楚。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9年6月27日的一份有关最高院的一项人事任免中显示,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的人除了李军外,还有张甫旗、项存奇、鲍圣庆、裴莹硕,这4位分别任职最高院的审判员职务,而除了李军外,其余4人都曾在最高院执行工作办公室(2008年11月更名为执行局)工作,其中张甫旗原是最高院执行局副厅级审判长,鲍圣庆之前担任过最高院执行办副主任,而黄松有分管最高院执行工作,是其领导。 折戟广州中诚广场 据广东司法人士透露,黄松有被怀疑与其潮汕同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的贪污舞弊案有关。黄松有案相关调查人员曾多次南下广东调查取证。 近60岁的杨贤才是广东揭阳人,曾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2007年9月离任后,任广东省高院副巡视员及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8年,杨贤才在黄被双规之前也被查处。据悉,因涉及广州中诚广场执行案。该案涉及的债务纠纷错综复杂,引起大量诉讼。此案的执行一直争议不断,至今仍有相关诉讼在最高院进行。 2009年2月,广州市中院院长吴树坚接受媒体采访时,证实了上述消息的可靠性。 吴坦承,广州中院彼时确实收到了最高法院的“不恰当”指示,“广州中院接到案件后申请拍卖中诚广场,但省高院和最高院没有同意,批示直接变卖。” 吴树坚坦言,该案件不是按程序执行的。按照法律规定,中诚广场肯定是要先拍卖,再变卖。一步马上变卖,肯定不是按照正常的处置资产程序。“我们是按照上级法院的批示执行的,但其中肯定有违规之处。” 权威人士告诉记者,黄松有被抓确实与中诚广场案有关。 黄松有其人 对未成年少女有特殊兴趣 现年52岁的黄松有,是广东汕头人,1982年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法官)、经济庭副庭长、刑事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1997年3月调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999年6月调任最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庭庭长。2002年12月升任最高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黄曾被认为是年轻有为的学者型法官。在《法学研究》、《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并多次获奖。 黄被抓之后,其大学同窗聚会时多次谈论到黄案。饭桌上的同窗们说,黄不但对权力有强烈欲望,同时对于钱色也有极强的愿望,对于未成年少女有特殊兴趣。 案情回放 中诚广场案涉及4亿多元 位于广州天河北路的中诚广场,高51层,分A、B两塔,总建筑面积达23万平方米,当年每平方米一度卖出3万港元的天价,后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被广东高院执行拍卖。 2002年,时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的杨贤才利用职权贪污舞弊,在没有严格执行招投标手续的情况下,将中诚广场以9.24亿元的低价卖给北京金贸公司,该公司转手出售中间差价有4亿多元。而杨贤才从中收取巨额贿赂,有消息人士称,杨贤才在拍卖案期间,收到了黄松有的指示。 综合《新快报》、《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