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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被判无期-众多传言未印证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1.21 点击数:0

【报纸名称】:长江信息报

【出版日期】2010.01.21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时隔一年零三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案件已水落石出。前天上午,廊坊市中院以黄松有贪污、受贿510余万元判处其无期徒刑。据悉,本案黄松有退赃578万元。 此前坊间流传,黄松有喜好女童、与黄光裕案有牵连并涉及中诚广场执行案,但此次判决均无印证。至此,黄松有案一审尘埃落定。其辩护律师表示,是否上诉取决于黄松有本人意愿。 作为国家二级大法官,黄松有曾多次坐在审判席上,敲响法槌,彰显法治的公平与正义。但是最近一周,他两次(包括1月14日的庭审)出现在廊坊经济开发区法院审判大庭,身份却是被告人,接受的是法律的审判。 前天的宣判除几家指定的媒体能进入法庭外,其余记者一律被挡在法院外等待。据参加庭审的人士透露,相比案发前,黄松有显得苍老了很多。整个庭审中,黄松有发言不多,但言谈中显得理性和平静。 黄松有被带进法庭后先与旁听席上的亲属对视了一下,转身站定后他听到了法官对他的宣判。廊坊中院的审判法官认为,黄松有受贿数额巨大,虽具有坦白情节,且案发后大部分赃款已追缴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但其身为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知法犯法,进行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社会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 听到判决结果时,黄松有的表情有些惊讶,也许无期徒刑出乎了他的意料。 据了解,法官询问黄松有对判决有何意见,黄恢复冷静,表示要和律师商量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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