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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两罪并罚-黄松有被判无期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1.20 点击数:0

【报纸名称】:宝鸡日报

【出版日期】2010.01.20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新华社廊坊 1月 19日电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19日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松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 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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