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被判无期黄松有为司法系统落马最高级别官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1.20
【版次】第A11版:国内新闻
【入库时间】20120420
【全文】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松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松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系统因涉嫌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综合新华社廊坊1月19日电、《法制晚报》
庭前现场
亲属提前半小时进庭
19日早上8点左右开始,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的开发区法院附近就设立起了警戒线,过往的车辆和行人一律依据指挥绕行。虽然公开宣判的时间被定在上午9点,但是包括黄松有的亲属和律师在内的相关人员全部被法院通知要在上午8点30分前进入法院。有当地法院消息灵通人士指出,此举是为了避免相关人员与早早就守候在现场的媒体记者有过多的接触时间。
多家媒体数十名没有领到旁听证的记者只能站在寒冷的晨风中等候着从里面传来的消息。
宣判现场
黄松有没决定是否上诉
上午9点,法庭开始宣判,头发已经花白许多的黄松有被值勤法警带入法庭。一进入法庭,黄松有就不停地回头往旁听席上看,而在旁听席上黄的亲属只能小幅度地挥手示意。随着审判长开始宣判,已经坐满了旁听群众的法庭顿时肃静下来,黄松有也停止了回头,笔直地站立着听候对自己的判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定管辖文件,河北省廊坊市的法院和检察院通过对黄松有的案件审理后确认,黄松有贪污、受贿金额为510万元左右,依法作出无期徒刑的判决。
黄松有听到宣判时身体微微一震,但是幅度并不大。其他表现一如既往,没有丝毫的慌乱或情绪激动。对于法官询问他是否上诉,他表示要和自己的辩护人商量后再做出决定。
法院说法
知法犯法从严惩处
案发后,黄松有已追缴赃款人民币578万元。对于辩护人和黄松有家属一直认为量刑过重的质疑,负责该案件的审判人员做出这样的解释:黄松有受贿数额巨大,虽具有在被调查期间主动坦白有关部门不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且案发后大部分赃款已追缴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但其身为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知法犯法,进行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社会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
记者还从相关渠道了解到,黄松有的辩护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的教授龙宗智曾经是黄松有的大学同学。对于给昔日的同窗辩护究竟是什么心情,龙律师始终保持沉默。此案另外一辩护律师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程更是面对所有媒体采访都一言不发,最多只说出“无可奉告”这四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