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院长黄松有被控受贿贪污510万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1.15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原副院长黄松有
被控受贿贪污510万
本报讯(记者朱治华)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因涉嫌受贿、贪污,被指控金额高达510万元,昨日在河北廊坊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将择日宣判。
曾为副部级高官的黄松有于2008年10月15日被中纪委“双规”,同年10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决定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松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系统因涉嫌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昨天上午,该案在廊坊开发区大审判庭进行。
检方指控
根据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利用其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有关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余万元。
此外,黄松有还于1997年利用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人民币308万元,其个人分得120万元。检方认为应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黄松有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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