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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是否上诉要和律师商量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1.20 点击数:0

【报纸名称】:都市消费晨报

【出版日期】2010.01.20

【版次】第A10版(中国)

【入库时间】20110920

【全文】

□庭审现场

昨天早上8时左右,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的开发区法院附近就设立起了警戒线,过往的车辆和行人一律依据指挥绕行。

虽然公开宣判的时间被定在上午9时,但是包括黄松有的亲属和律师在内的相关人员全部被法院通知要在上午8时30分前进入法院。有当地法院消息灵通人士指出,此举是为了避免相关人员与早早就守候在现场的媒体记者有过多的接触时间。

多家媒体的数十名没有领到旁听证的记者只能站在寒冷的晨风中等候着从里面传来的消息。

听到宣判身体一震

昨日9时,法庭开始宣判,头发已经花白的黄松有被值勤法警带入法庭。

一进入法庭,黄松有就不停地回头往旁听席上看,而在旁听席上他的亲属只小幅度地挥手示意。

随着审判长开始宣判,已经坐满了旁听群众的法庭顿时肃静下来,黄松有也停止了回头,笔直地站立着听候着对自己的判决。

依据最高法和最高检的指定管辖文件,河北省廊坊市的法院和检察院通过对黄松有的案件审理后确认,黄松有贪污、受贿金额为510万元,依法作出无期徒刑的判决。

黄松有听到宣判时身体微微一震,但是幅度并不大,其他表现一如既往,没有丝毫的慌乱或情绪激动。对于法官询问他是否上诉,他表示要和自己的辩护人商量后再作决定。

整个宣判过程用时不到半小时就宣告结束。

知法犯法从严判决

对于辩护人和黄松有家属一直认为量刑过重的质疑,负责该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出这样的解释:黄松有受贿数额巨大,虽具有在被调查期间主动坦白有关部门不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且案发后大部分赃款已追缴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但其身为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知法犯法,应依法从严惩处。黄松有与他人共同贪污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且系主犯,亦应依法惩处。

律师是黄大学同窗

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黄松有的辩护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的教授龙宗智曾经是黄松有的大学同学。对于给昔日的同窗辩护究竟是什么心情,龙律师始终保持沉默。

此案另一位辩护律师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程更是对所有媒体采访都一言不发,最后只说出“无可奉告”这4个字。

(《法制晚报》、《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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