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一审判无期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1.20
【版次】第A11(看中国)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新华社电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松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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